悉心輔導 稅收政策送上門 宣傳車購稅新政 東南網12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孫春燕)想買車,購置稅可能不同了; 要開增值稅發票,注意要用普通發票(卷票)了; 原來能申請出口退稅的業務,新年可能不再適用了。 昨日,記者從廈門國稅獲悉,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大波稅務新政將實施。有的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有的與企業的經營行為關系密切;有的是本地重磅規定,有的則涉及雙邊國際稅收協定,下面就由導報記者為你梳理看看。 小排量車車輛購置稅按7.5%征收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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