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起實行便民新政 據悉,本月10日,福建省公安廳出臺居住證申領過渡性政策。根據新政,流動人口在福建省申報暫住登記后,同時提供11種在居住地實際居住滿半年以上證明(詳見圖表)中的任意一種,經調查屬實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廈門警方表示,根據省公安廳的要求,廈門市公安局決定從1月16日至6月30日實行該過渡性政策。7月1日起,將嚴格按照《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第七條的規定,辦理居住證申領業務。 該過渡性政策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居住證申領的條件,以方便更多流動人口在廈申領居住證。要提醒的是,新政到6月30日止,申請人不必急于近期申領,以免造成扎堆辦理。 將新增87個受理點 記者注意到,在該過渡性政策還沒實施前,申領窗口就出現“一號難求”的局面。過渡性政策實施后,申請人數可能會進一步增多,那么,受理窗口能應付得過來嗎? 警方表示,目前廈門只有53個派出所可受理居住證辦理,供需矛盾確實較為突出。為緩解這一矛盾,廈門53個派出所會根據實際情況,延長工作時間,并繼續投入人力。 此外,省公安廳已支持廈門先行使用政務外網受理居住證申領。目前,廈門警方正在調試該外網,一旦外網可以“上崗”,廈門警方將在53個派出所受理窗口的基礎上,盡快再增加87個居住證申領受理點,以緩解居住證辦理扎堆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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