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5日上午8時25分,從廈門北站開往海滄的8*0路閩DY9**2公交車駕駛員在駕駛時使用手機被網友舉報并@廈門交警微博。在接到舉報之后,警方立刻聯系了車輛所在轄區的交警大隊查實處罰。29日,民警約談了公交車所屬的公司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駕駛員薛*翔,當事駕駛員薛*翔被公交公司停崗接受再教育再培訓,并按照《運輸紀律管理制度》規定罰款500元扣3分,警方還根據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對其開具了罰款50元、扣2分處罰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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