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二:來廈住宿按單位分類登記 按《辦法》規定,如果是在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及住宿陪護的,由醫療機構負責采集;在宗教活動場所住宿的,由宗教活動場所負責采集;在酒店、旅館、度假村、民宿、日(時)租房、房車旅館以及洗浴、娛樂、互聯網上網等經營服務場所住宿的,由相關經營者負責采集。 屬于上述三類情形的,信息采集責任人(單位)須即時采集流動人口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以及到達和離開時間,即時報送公安機關。 如果是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由救助機構負責采集。信息采集責任人須即時采集其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身份不明的要采集人像信息)以及到達和離開時間,即時報送公安機關。 要點三:員工離職用人單位需報送 在廈門工作的流動人口,其基本信息也要采集,并報送公安機關。 當用人單位與被聘用的流動人口建立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自建立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采集并報送相關人員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從事職業介紹的中介機構,負責自中介交易完成之日起3日內,采集并報送受聘流動人口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以及聘用單位(人)的名稱。 如果是外國人、無國籍人、華僑以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在本市居住(住宿)的,信息采集責任人(單位)應當如實即時采集相關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聯系方式和在本市居住(住宿)地址,即時報送公安機關。 |
相關閱讀:
- [ 01-15]湖里區金海社區開展流動人口春節返鄉前宣傳活動
- [ 01-02]廈門蔡塘社區舉辦迎新年聯歡晚會 關愛流動人口
- [ 01-01]廈門市翔安區大嶝街道開展流動人口計生清查服務
- [ 11-30]廈流動人口明起可領居住證 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仍有效
- [ 08-23]后溪鎮各村居啟動流動人口清查登記
- [ 02-23]廈門禾山街道關懷流動人口 舉辦健康宣傳服務活動
- [ 11-03]廈門集美區灌口鎮推進流動人口社會融合的故事
- [ 09-16]流動人口喜歡留在蔡塘 攜手共建美麗家園共享成果
- [ 08-10]高林社區搭建四個平臺 把流動人口當成“自家人”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