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狂飆的摩托車被交警查處
海西晨報訊 (記者陳小斌)兩輛摩托車飆上高速公路,一路穿插疾馳在車流中,情況極其危險。幸好,這一幕被廈門高速交警發現,并及時將其攔查下來,當事人依法受到相應的處罰。這樣一件事,就發生在沈海高速公路海滄段。
2月12日16時,廈門高速交警例行在沈海高速公路(漳州往泉州方向)海滄路段巡邏檢查時,突然發現后方有轟轟的馬達聲傳來。民警回頭一看,發現兩輛摩托車在快車道上狂飆,穿插行駛在車流中,有時甚至與同向汽車僅一身之隔,非常危險。
民警隨即拉響了警笛,要求摩托車靠邊停車,但摩托車騎手依然繼續前行。當時,警車速度達到130公里/小時,還是沒能追上摩托車,到了約140公里/小時,才迫使騎手停靠在應急車道上。整個追逐路程,約有5公里左右。
據悉,被攔查的兩輛寶馬牌摩托車均是浙江牌照,他們一路從廣東開來,準備回浙江,沒想到在深海高速公路上被交警攔查。
現場,民警對兩名騎手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指明摩托車駛入高速公路的違法性和潛在危害性。
為了將危險源消除,民警和騎手商定,由警車開道,將摩托車及時護送至就近的杏林收費站,出了高速公路。隨后,執勤民警根據相關規定,對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摩托車駕駛人給予罰款150元,記3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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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上高速
在廈門,為什么摩托車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駛?
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遼寧等地的高速公路允許摩托車通行,但從全國范圍內來看,大多數省份都禁止摩托車進入高速公路,福建省就是其中之一。
據悉,2003年3月1日起,福建省開始實施《福建省高速公路條例》其中第二十六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摩托車、殘疾人專用車、拖拉機、履帶車、農村運輸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列車、懸掛試車號牌和教練車號牌的車輛,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70公里的車輛,禁止進入高速公路。
同時,高速交警表示,在福建省內高速收費站入口都設有摩托車禁止駛入的標志,駕駛人應自覺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