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酒后騎電動車也算酒駕 2月9日晚,當上杭人丘某生在杏林灣路被攔下來時挺不服氣的:“摩托車也算機動車嗎?” 丘某生今年39歲,受教育程度不高,在他的認知里“只要不是開小車喝酒就沒事”,但實際上他所騎乘的摩托車是完全符合機動車認定標準的。經過現場吹氣測試,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4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同時,丘某生還涉嫌無證駕駛。同一晚,在同一地點被攔查的還有四川遂寧人王某義,他駕駛一輛兩輪摩托車,現場吹氣值為93mg/100ml。 相比于丘某生,2月6日深夜11點20分,在同集路天鳳路口北被警方攔下來的翟某清更不服氣。“我這是電動車!”他生氣地跟交警比畫著,就是不肯相信,他當日所騎乘的電動三輪車,也是機動車。“國家有認定標準,經專業機構檢測鑒定,翟某清的電動三輪車已符合機動車標準”,集美交警中隊指導員阮文煌解釋說。翟某清因涉嫌危險駕駛,被依法刑拘。 >>說法 沒帶腳踏板 就算機動車 電動車輛中,如何界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呢?最簡單判斷一輛車是否符合標準的方法就是通過目測,如果沒有帶腳踏板,不能騎行的電動車一定不符合國家標準。“也就是說,不帶腳踏板的,絕大部分都是機動車了。”后溪交警中隊指導員劉志旺解釋說。記者房舒 通訊員 劉祎暾 任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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