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獲一起飲酒駕駛
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璜 陸曉鳳)在剛剛過去的“情人節”,幾位司機因為喝多了幾杯,過得并不甜蜜。
他,情人節時剛剛相親成功,喝酒慶祝后只休息了幾個小時就開車上路,被查獲后至少6個月的時間不能開車,本來不錯的工作可能因此丟掉。
他,從大年三十下午一直喝到晚上,深夜騎自行車回家途中倒在機動車道上呼呼大睡;他,跟親戚朋友喝得爛醉后騎著摩托車狂飆在灣東路上——當兩只“醉貓”以這樣的方式相遇,結果之慘烈讓人不忍目睹。
酒駕害人害己。本報近一段時間接連用大篇幅刊登酒駕查處案例,希望給愛喝酒的朋友敲響警鐘。
昨日,記者從警方了解到,僅集美交警自今年1月1日至截稿時,就已查獲42起三輪車、摩托車和電動車(機動車范疇內的)的酒后駕車案,其中涉嫌醉駕19起。
相親成功開懷暢飲 酒意未消就上高速
昨日凌晨,因為酒駕被高速交警查獲,專職司機小陳不僅被扣光12分,駕駛證還要被暫扣6個月。剛剛相親成功,轉眼卻可能要丟掉工作,小陳悔不當初。
原來,小陳是泉州德化人,在廈門一家企業當專職司機,2月14日“情人節”當天,老家的朋友要給小陳介紹女朋友,他便驅車百余公里回德化去相親。對這個相親對象,小陳非常滿意,一高興,經不住朋友的勸說,就端起了酒杯,把第二天要趕回廈門上班的事拋到了九霄云外,不知不覺喝下了4瓶啤酒。
飯后,朋友們安排小陳在德化住下了。但怕上班遲到,小陳只休息了幾個小時,凌晨4時許,便開車上了高速。一路開到了廈門,在高速公路出口處,小陳被民警攔下檢查。經呼氣酒精測試,小陳的酒精含量為60mg/100ml,到達了酒駕的標準。除了要被罰款1000元、記12分,小陳還將有至少6個月的時間不能開車,工作都不一定保得住。
喝了7瓶竟敢開車 被抓還問能否買分
甜蜜情人節,酒駕女司機開車遇上民警盤查,女司機開口竟問:12分能花錢買嗎?前天晚上,針對節日期間可能會出現的“酒駕”小高峰,廈門交警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情人節當晚至昨日上午9時,共查獲酒駕19起,醉駕9起,這些“醉貓”們與民警共度了一個難忘的“情人節”之夜。
前晚11點30分左右,一輛閩D牌照的黑色小轎車被湖里交警大隊江頭中隊的民警攔下,女司機魏某臉色通紅、車內彌漫了一股濃濃的酒味。民警請她下車接受檢查,她卻磨磨蹭蹭、神色緊張,一手掩面,一手佯裝打電話,嘴里還念叨著:“我沒喝酒,測不出來的。”車里的友人也是一身酒氣,見民警攔查,還下車對民警多加阻攔。
經現場酒精測試儀檢測,魏某酒精含量達54.7毫克每百毫升。看到酒精測試儀上所顯示的數字,魏某還沒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一邊還爭論道:“這才一點點,沒什么吧。”說完踉蹌了一下,扶著車門,繼續爭論:“我就喝了一口。”
“54.7毫克每百毫升,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向魏某說道。魏某這時才坦言她其實喝了7瓶啤酒。民警告訴魏某,她將被處以記12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
隨后,女司機魏某的發問,更是讓民警哭笑不得:“這12分能買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民警開出了罰單。
【鏈接】
醉駕摩托 送了性命
不少人以為只有酒后駕駛四輪車輛才算酒駕,事實上只要是符合國家關于機動車認定標準的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甚至電動車輛,駕駛人員酒后上路,都算酒駕或醉駕。
1月28日凌晨1點10分,集美灣東路。一輛自行車歪歪扭扭往濱水小區方向騎行著,通過事后監控可以看到,自行車上的男子停了下來,就地順勢一躺——睡著了。雖然剛跨年路上冷清,但男子身邊不時有車輛飛速駛過。40分鐘后,一輛同樣歪歪扭扭的摩托車,風馳電掣而來。
沒有減速,摩托車從地上男子的頭部碾壓過去。摩托車受到顛簸,整輛車失控、摔倒,車上騎手也飛了出去。趕到現場的交警和醫務人員發現,被碾壓的男子已當場死亡,摩托車騎手也受傷嚴重。經過酒精測試,兩人事發前都有飲酒。死者趙某是一家公司保安,而摩托車騎手陳某輝,酒測值為272.85mg/100ml,已大大超過醉駕標準。
同樣的醉酒駕駛摩托車,“90后”男子謝某義送了命。
1月11日清晨8點40分,在324國道灌口坑內路段,小車司機鐘先生正在此處調頭,突然一輛速度飛快的摩托車,“咚”的一下直直撞上來,震動之大使得小車內的人都被嚇傻了。回望摩托車,已經連人帶車飛出,騎手更是在摔下后頭部重重撞上路邊護欄,安全帽都被撞得粉碎。
交警和醫務人員到場后發現摩托車騎手已當場死亡。“令人咋舌的是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民警介紹說,酒測值高達387mg/100ml,瀕臨酒精中毒!
據了解,死者謝某義生前曾通宵飲酒,之后執意騎車上路,在撞上小車之前已是超速狀態,而且根本沒有減速。
【提醒】
酒后騎電動車也算酒駕
2月9日晚,當上杭人丘某生在杏林灣路被攔下來時挺不服氣的:“摩托車也算機動車嗎?”
丘某生今年39歲,受教育程度不高,在他的認知里“只要不是開小車喝酒就沒事”,但實際上他所騎乘的摩托車是完全符合機動車認定標準的。經過現場吹氣測試,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4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同時,丘某生還涉嫌無證駕駛。同一晚,在同一地點被攔查的還有四川遂寧人王某義,他駕駛一輛兩輪摩托車,現場吹氣值為93mg/100ml。
相比于丘某生,2月6日深夜11點20分,在同集路天鳳路口北被警方攔下來的翟某清更不服氣。“我這是電動車!”他生氣地跟交警比畫著,就是不肯相信,他當日所騎乘的電動三輪車,也是機動車。“國家有認定標準,經專業機構檢測鑒定,翟某清的電動三輪車已符合機動車標準”,集美交警中隊指導員阮文煌解釋說。翟某清因涉嫌危險駕駛,被依法刑拘。
>>說法
沒帶腳踏板 就算機動車
電動車輛中,如何界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呢?最簡單判斷一輛車是否符合標準的方法就是通過目測,如果沒有帶腳踏板,不能騎行的電動車一定不符合國家標準。“也就是說,不帶腳踏板的,絕大部分都是機動車了。”后溪交警中隊指導員劉志旺解釋說。記者房舒 通訊員 劉祎暾 任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