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在現場
廈門日報訊(記者 徐景明)在一個以普通貨物報關的集裝箱中,赫然出現11箱共264瓶二類危險品易燃氣體,廈門港航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當場將貨物查扣。記者昨日了解到,相關責任人或面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誠信管理中還將有負面記錄。
查獲
普通貨物夾帶264瓶危化品
事發今年2月14日,廈門港航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介紹,當日,他們在某集裝箱碼頭查驗區進行例行檢查,發現一個普通貨物集裝箱中存在涉嫌夾帶二類危險品。
“這個集裝箱是即將發往菲律賓的出口貨物,報關均為普通貨物。”執法人員介紹,“在現場,我們看到,集裝箱內貨物種類繁多,包括塑料米、工具等等,但一些印有紅色易燃氣體標識的箱子也混在其中。”執法人員打開這些箱子后發現,里面裝有壓縮氣體類除銹劑,屬二類危險品易燃氣體;這些箱子總計11個,共264個氣體瓶,重量為110公斤。
在普通貨物中發現危險化學品,其中隱藏著巨大的安全隱患。據悉,無論是裝卸還是海運環節,危險化學品都有嚴格的操作規定,需要特殊對待處理。執法人員介紹,這些壓縮氣體類除銹劑,在受到高溫和碰撞時,都可能發生燃燒或爆炸,如果碼頭方和船方不知情,很容易導致事故發生。
經查,這批貨物由中駿達(廈門)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廈門廣源達報關有限公司以普通貨物報關,行為涉嫌違反《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目前,這批貨物已被轉移到危險貨物專用堆場存放,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處罰
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危險化學品不能以普通貨物報關,業內人員均熟知相關規定,但為何還會發生此類事件?
廈門港航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介紹,危險化學品的裝卸、運輸價格均高于普通貨物;這批貨物總體貨量較小,體積僅有1立方米左右,混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出去省錢省事,所以相關責任人心存僥幸、鋌而走險。另外,相關貨代公司也存在“只接單、不看貨”的問題,缺乏對貨物實際情況的掌握。
“資料顯示,整個集裝箱的貨物,貨值約5萬美元,其中這些危險化學品的貨值不到600美元,”執法人員說,“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87條規定,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或者將危險化學品謊報或匿報為普通貨物托運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據悉,這是廈門港航綜合行政執法首次查處集裝箱夾帶危險貨物的違法行為。為嚴格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近期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以及廈門港口管理局《廈門港金磚會晤安保工作方案》要求,下一步,廈門港航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加大港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力度,保障港口的生產作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