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陳小斌)昨日,廈門交警發布消息稱,1月1日至2月20日,廈門交警共查處違停160074起,并發布“十大違法停車高發路段”。
哪些路段違停最突出?根據交警統計,排前三名的是高林中路金山路口至金林路口路段、海天路、鎮海路新華路口至上古街路口段。
其中,排名第一的高林中路金山路口至金林路口路段,是萬達商圈所在位置,來往車流量大,目前已有6869起違停被交警查處。排名第二的海天路,共有3189起違停被查處,因為該路段周邊是生活區,且有超市、銀行、國稅,導致路段違停現象嚴重。排名第三的鎮海路新華路口至上古街路口段,共有1979起違停被查處,這里剛好是第一醫院周邊,很多人為圖方便,把車停路邊,導致違停現象突出。
51天內查處的160074起違停里有沒有“違停大戶”?交警表示,確實有。
數據顯示,號牌為閩D6D**8的車輛,共有26次違停被查處,排在第一名。緊隨其后的是號牌為閩DY6**U車輛,共有23次違停被查處,而排名第三的閩DW1**J車輛,共有18次違停被查處。
記者注意到,違停排名前十的車輛被查處的次數至少都有15次。
1年違停超3次雙倍處罰
如果駕駛人在交叉路口區域停車、公共汽車站區域停車、網狀線區域停車,將被罰款400元;如果在警方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時段停車,將被罰款500元;如果在橋梁、隧道、城市快速路停車,將被罰款1000元。
駕駛人1年內在上述區域內違停3次以上的,將面臨兩倍罰款的處罰。
駕駛人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并造成了交通阻塞、違反指示標志標線通行的,都將面臨100元罰款的處罰。如果在駕駛人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將被罰款200元。在設置禁止長時間停車指示標志的道路上提車,停車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構成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