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黃璜)昨日,市交警支隊對今年以來廈門違法停車處罰情況進行了盤點。1月1日至2月20日,廈門交警部門共查處違停160074起。
因違停被處罰次數最多的車輛,是車牌號閩D6D**8的小轎車,短短51天被處罰26次,平均每2天至少被違停一次,其中大部分是在東浦路的違停記錄。此次進入違停數前十榜單的車輛,有8部是本地車,另有1部是廣東籍,1部是山東籍。
交警部門提示,違停不僅影響道路通暢,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違停的車子還會影響車輛、行人的視線,形成交通事故隱患,因此廈門警方將持續加大對違停的查處力度。
根據這一段時間違法行為的發生地進行統計,交警部門總結出廈門十大違停高發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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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違停處罰標準
1.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罰款200元)
禁止停車的道路主要有:人行道,設有禁停標志、標線(路沿黃色實線)的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
此外,在設置禁止長時間停車指示標志的道路上停提車,停車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也構成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
2.在交叉路口區域停車(罰款400元)
3.在公共汽車站區域停車(罰款400元)
4.在網狀線區域停車(罰款400元)
5.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時段停車(罰款500元)
6.在橋梁、隧道、城市快速路停車(罰款1000元)
注:違反第2、3、4、5、6項規定違法停車一年內三次以上的,將按兩倍罰款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