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徐景明)近日,廈門海事局順利辦結首例聘用無證船員案件的重大行政處罰,對聘用單位開出了4萬元的罰單。 事發1月20日上午,當日,鷺江海事局海巡執法組巡查發現,一艘無名船舶裝載躉船棧橋正在靠泊和平碼頭,疑似“三無”船舶(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海事執法人員立即登輪開展船舶現場監督檢查,發現該船從漳州出發開抵廈門和平碼頭,船上僅有2人。經進一步巡查發現,船上2人未能提供船員適任證書和任何船舶證書,連船名都不知道。 執法人員當即勘驗,并出具文書,責令船舶立即停航、停止作業,接受海事部門的進一步調查處理,不得擅自開航。當事人接受文書并承諾服從海事管理。 但1月20日下午,執法人員在電子巡航時發現,該疑似“三無”船舶已擅自離泊逃逸。得到報告后,鷺江海事局立即派出船艇進行海上追擊,最終在10海里開外的鼓浪嶼外側近四號錨地海域發現了逃逸船舶。 近日,廈門海事局船員管理處經過全面深入調查取證,對聘用單位做出罰款4萬元的海事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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