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2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吳林增 通訊員劉德英)日前,集美區出臺《促進股權投資類企業發展暫行辦法》,對落地集美區的股權投資類企業及企業高管給予多項扶持獎勵措施。 其中,股權投資年度累計最高可享500萬元獎勵。此外,股權投資企業在集美辦公,將獲得政府給予的辦公用房補貼,“安家費”最高300萬元。 多項獎勵 鼓勵投資中小微創新型企業 此次扶持政策惠及的股權投資類企業包含兩大類,一類為注冊資本高于1億元且首期出資額高于2000萬元的股權投資企業;一類為注冊資本高于1000萬元且首期出資額不少于300萬元的股權投資管理企業。 根據規定,在集美的股權投資企業可享受多項獎勵,包括投資獎勵、辦公用房補貼、風險補助、跟投獎勵、招商獎勵等。《辦法》鼓勵各類股權投資企業投資集美區中小微創新型企業,單個股權投資企業年度累計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股權投資類企業引導其投資的移動互聯網、手游、電子商務、智能硬件、物聯網、文化創意等新興產業入駐集美,按企業在集美區投資額的5%對股權投資類企業給予招商獎勵。 此外,企業投資失利的,可申領風險補助金,單個項目最高可享100萬元,同一企業年度不超過250萬元。 給予股權投資企業辦公用房補貼。根據股權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出資金額)分別給予不同檔次、多種形式的辦公用房補貼。比如注冊資本在5億元以上的,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購房房價的10%(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000元)給予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注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的可獲得一定面積、最長三年的,可免費租用指定辦公用房。 高管租房 可享受三年租房補貼 除了對企業的獎勵,對于投資企業的高管也有獎勵。《辦法》規定,除子女教育優先統籌解決外,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還可享受個稅獎勵、住房補貼等優惠。《辦法》明確規定,所謂“高級管理人員“指的是,在股權投資類企業擔任董事長(未設立董事會企業的執行董事)、副董事長、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事務合伙人及同等職務人員(股權投資類企業的股東或出資合伙人除外),且已按照相關規定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上備案,且年繳個稅超過8萬元的在職人員。《辦法》規定,任職滿一年的高級管理人員(非股東或合伙人),從第二年起,按其繳納個人所得稅區級分成的50%進行獎勵,最長三年。在住房方面,可免費入住政府公寓樓,最長不超過一年。自行租房的,可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的租房補貼,最高每人每月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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