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有關暫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實施,并根據隨遷子女父母在公安機關記錄的實際居住時間計算積分。隨遷子女父母申領居住證前在公安機關記錄的暫住時間,應與居住時間合并計算積分。 同時,按公安機關規定,2016年12月1日前辦理暫住證,且暫住證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的隨遷子女父母,在申領居住證時由于公安機關的原因出現銜接斷檔的,斷檔時間計入居住時間連續計算。 但是有一種情況要提醒,如果你的暫住證是在2016年12月1日前過期,沒去辦延期,又沒有及時去進行居住證的登記,那么,各區可能會就此計算斷檔日期。 《通知》表示,今年依舊統籌保障隨遷子女入學,只要是政府統籌入學,都免學雜費、課本費和簿籍費。同時簡化入學手續,全面推行“一站式”和網上辦理服務。即從去年開始,家長不要去開具暫住(居住)、社保證明,教育部門會直接聯網調取。 |
相關閱讀:
- [ 08-13]廈積分入學電腦派位收工 集美剩余537個學位供選擇
- [ 08-12]廈各區積分入學電腦派位今完成 共2.3萬個公民辦學位
- [ 08-12]湖里區小學積分入學派位結果揭曉 近五成派入公辦
- [ 08-11]廈積分入學電腦派位明日完成 5400多人入學公辦校
- [ 08-06]廈今年提供2萬余個學位給外來娃 積分入學昨起填報
- [ 07-25]廈門今起公示積分入學名單 家長可在29日前申請復核
- [ 06-15]廈門湖里區積分入學試算結果今日開放查詢
- [ 05-21]廈門積分入學報名人數再創新高 達到2.6萬人
- [ 05-14]積分入學可到便民服務點報名 必須帶齊報名資料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