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佘崢)今年小學一年級積分入學辦法昨日公布,申請條件、計算方法和去年一樣,只是將過去的“暫住”改為現在的“居住”表述,過去的暫住年限也算。
另一個小變化是:各區將建立學位預警制,適時發布預警,讓申請者對自己在廈就學的可能性做出判斷。
市教育局昨日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國家居住證政策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指出,雖然廈門實行居住證政策,但是,過去進城務工人員的暫住年限可以合并到居住年限里。
積分入學主要是非廈門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廈門上小學一年級(含公辦和民辦)的辦法。積分由務工人員在廈居住(暫住)、社保等年限組成,符合計生、有房產的還可加分,外來娃能在廈上什么學校,取決于他們父親(母親)積分有多少。
此外,本市戶籍要跨區就讀,也必須通過積分入學,但是,不包括島內兩個區的跨區就讀。
通過積分入學的外來娃無論被派到公辦還是民辦,都可以免交學費、課本費、簿籍費,由政府買單。
不變
《通知》說,今年的積分入學的基本條件、計分方法都和去年一樣。
變
廈門的居住證政策2016年12月1日開始實施,《通知》說,隨遷子女父母申領居住證前在公安機關記錄的暫住時間,和居住時間合并計算積分。
2016年12月1日前辦理暫住證且暫住證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的隨遷子女父母,由于公安機關的原因,在申領居住證時出現銜接斷檔的,斷檔時間計入居住時間連續計算。
確定
《通知》首次要求各區要建立學位預警機制,適時發布學位預警,給群眾明確的政策信號和合理的就學預期,引導不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回戶籍地入學。
不確定
《通知》沒有公布積分入學報名確切時間,但指出,各區要在4月1日前把實施細則上報市教育局,因此可以理解為今年積分入學報名應該在4月1日后開始。
《通知》發布后,各區還會制定實施細則。
怎么報名
各區將公布報名時間,隨遷子女父(母)到指定網站申請,不用提交暫住、繳交社保等書面證明材料,系統自動提取。
總分110分算算你能得幾分
基本分
(30分)
符合參加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得30分的基本分。
實際工作
生活積分
(70分)
>>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在廈門居住(暫住)且務工超過積分入學基本條件規定的年限的,每多一年得2分,本項總分不超過12分;
>>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參加廈門社會保險超過積分入學基本條件規定的年限的,每多一年得4分,本項總分不超過24分;
>>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在申請就學的行政區購置商品住房且其父(母)所占房屋產權的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得20分;
>>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居住(暫住)地與務工地均在同一行政區,并在該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得9分;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得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已接受處理的不得分)。
附加分
(10分)
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暫住)、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的在廈門居住(暫住)且務工的年限按每年1分、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每年2分計算積分,但總分不超過10分。
申請積分入學基本條件
只有符合基本條件,外來娃今年才可以申請在廈門上小學一年級(含公辦和民辦)。
>>申請在島內學校就讀
隨遷子女的父親(母親)在廈門務工、連續居住(暫住)和最近參加廈門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滿2年。
>>申請在島外學校就讀
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在廈門務工、連續居住(暫住)和最近參加廈門社會保險的年限達1年(含1年)以上。
小貼士:不符合計生的,也可以申請積分入學,但是不能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