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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3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騙子冒充主管,利用QQ詐騙巨款48萬元。同安民警追蹤三年,8次赴深圳,最終幫被害人追回部分被騙資金。這起案件,從案發至今,共歷時近3年。昨日,同安警方對外發布了此案。
出納向“主管”轉賬48萬
案發時間是2014年4月21日上午11時許。
當時,同安洪塘某公司出納傅女士報警稱:公司財務人員讓她轉賬到指定賬號,還說是公司的一筆合同資金往來。剛開始,她并未懷疑,立即將18萬元轉到指定賬戶。過了一會,她再次接到轉賬30萬的通知,這筆錢同樣被轉到該賬戶。
隨后,傅女士在與財務交談時得知,這些款項是“公司主管”通過QQ進行指示的。她才醒悟過來,自己被騙了,立即報警。
警方展開行動。當時市反詐騙中心尚未成立,無法緊急止付的情況下,偵查員分別通過網絡銀行和電話銀行,將騙子的銀行賬戶密碼反復進行錯誤輸入,隨即,該銀行賬戶因密碼錯誤被鎖定,警方及時制止了詐騙分子將錢款分流完,成功鎖定賬戶余額7.9506萬元。
緊接著,偵查員又趕赴詐騙賬戶的開戶地深圳市,成功凍結賬戶。但是,這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如何將詐騙賬戶內的錢款返還給被害人,成為下一步工作重點。
廈門警方八下深圳追贓款
經查,狡猾的詐騙分子在得手后,立即將相關作案工具扔掉,沒有再使用,而且開戶人并未參與實施詐騙。
偵查員查找開戶人,試圖通過開戶人協助返還該凍結錢款。但開戶人系外出務工人員,多次尋找均無法聯系上,致使案件偵查陷入瓶頸。
此后,偵查民警在近3年時間里,前后8次趕赴深圳,每半年凍結期限到期時,就出差至深圳市續凍一次,成為該筆錢款的“守護神”。
2016年9月,《中國銀監會、公安部關于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正式發布實施,偵查員與剛成立的市反詐騙中心研究探討,并趕赴深圳市工商銀行,針對文件的可執行性展開溝通。
2016年12月底,相關配套實施細則發布,偵查民警又立即與深圳市公安局聯系溝通。
經過多次溝通后,近日,在廈門和深圳兩地工商銀行的通力合作下,終于成功將賬戶內的7.9506萬元返還至被害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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