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詹文)廈門市城鄉低保標準這幾年都在提高,今年又要提了。近日,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了《廈門市2017年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方案》,我市城鄉低保標準將由610元/人·月調整為650元/人·月,達到7800元/年,這遠高于國家、福建省扶貧標準。 除了提高城鄉低保標準,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其他對象補助標準也都進行了調整。該方案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為此,我市今年將增加救助補助資金2650萬元。 早在今年初,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也明確提出,2017年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要分別提高6%和10%。不過,記者注意到,市政府常務會通過的調整方案,提高標準高于年初提出的要求。 據統計,按新的特困供養辦法認定后,我市有低保對象12372人,特困人員2005人。另外還有領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9500人,孤兒497人。 都有哪些標準提高了? 城鄉低保標準 城鄉低保標準由610元/人·月調整為650元/人·月(7800元/年),提高6.56%,高于國家、福建省扶貧標準(分別為2855元/年、3497元/年)。 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城鄉低保標準140%確定,照料護理標準分為全自理、半護理、全護理三檔,分別按最低工資標準的15%、30%、50%確定,即:基本生活標準由860元調整為910元/人·月,全自理、半護理、全護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為225元/人·月、450元/人·月、750元/人·月,分散供養標準提高58%,集中供養標準提高11.5%。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 我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2016年底提高了100元/人·月;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從2012年至今未調整提高,此次由300元/人·月提高為350元/人·月。 其他對象補助標準孤兒保障標準由1525元/人·月調整為1625元/人·月(低保2.5倍);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由1220元/人·月調整為1300元/人·月(低保2倍),財產標準由29280元/人調整為31200元/人(收入標準的24倍);上世紀60年代退職職工40%救濟對象、矽肺病救濟對象補助標準參照特困人員半護理救助供養標準,統一調整為1360元/人·月;受助流浪乞討人員生活費標準,未成年人和特殊類型受助人員、成年人分別由20元/人·天、15元/人·天調整為21元/人·天、16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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