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錯誤教訓“老好人”思想作祟 “董承輝存在典型的‘老好人’思想。”翔安區紀委辦案人員在剖析該案時說,這是一起典型的基層村(居)干部“微腐敗”案件。本案的發生,固然是由于部分黨員個人逐利思想作祟,但與本應履行對社區黨員教育、管理、監督責任的社區黨總支部第一責任人董承輝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有著密切的關系。 辦案人員認為,董承輝的錯誤主要有三:首先,平日疏于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其次,在接到舉報后,擔心得罪居民代表,繼續召開居民代表大會;意識到社區黨員、干部可能存在違紀問題時,沒有向當事人進行核實、教育、提醒,也沒有向上級組織報告。最后,在有關部門啟動調查后,仍沒有對有關黨員、干部進行提醒、教育,也沒有督促有關人員進行整改,而是放任不管,“獨善其身”,導致社區多名黨員、干部因違紀違法行為被追究黨紀責任,損害了黨的形象,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 以案為鑒 集體廉政談話 3月2日,翔安區新店鎮召集黨政領導、41個社區的黨(總)支部書記進行集體廉政談話,貫徹區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談話提醒工作的意見》,這種以案為鑒的警示談、集體談,充分體現黨委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 新店鎮黨委通報了對呂塘社區黨員、干部違紀案件實行“一案雙查”情況,介紹了該案件的產生原因、違紀程度、處分決定等。 新店鎮黨委書記王嬰水指出,新店鎮作為翔安區開發建設的主戰場,各項任務繁重,也對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無論是各級黨組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明確所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各級黨組織書記是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負有對黨員特別是班子成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的責任,不能存在“老好人”思想,應當勇于向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亮劍”。 新店鎮黨委表示,要通過對呂塘社區黨員、干部違紀案件的“一案雙查”,進一步深化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級級落實責任,把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落實到最基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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