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倆在超市拿東西吃被市民拍到
海西晨報訊(記者朱加良)昨日,本報《孩子,你為何天天在肯德基過夜?》的報道引起不少媒體轉載,引起巨大的社會關注。
記者也聯系到父子倆老家所在地居委會,以及孩子父親的其他親屬。不過,對于孩子父親放任兒子失學流浪的行為,他們目前也找不到好的規勸手段。
讓小男孩回歸家庭生活,回到學校,還有一段路要走……
市民:父子倆“劣跡”不少
“別被他們的外表騙了”,昨日,本報報道了父子倆的遭遇后,引起很大反響。不少市民紛紛投訴父子倆的一些“黑歷史”,批評孩子父親不負責任,同時對小男孩的將來表示擔憂。
一位市民給我們留言說,小男孩會拿鞋子打其他顧客的小孩。“每次帶孩子去肯德基,碰到這小男孩在,都立馬撤了,因為他會打人。”
蓮坂家樂福商場工作人員唐先生說,曾兩次親眼見到父子倆在賣場里面隨便拿東西就吃,場面驚人。超市工作人員拍下的照片顯示,在超市賣書的區域,父子倆拿了超市的一只烤雞,往商場往地板上一坐,旁若無人地吃著;另一張圖片顯示,在電視賣區,小男孩拿了一瓶飲料坐在沙發上,一邊喝著,一邊愜意地看著電視。
唐先生說,工作人員過去詢問時,父子倆根本不理,父親還出語威脅。超市工作人員無奈之下報警。沒想到第二天,他們又到商場開吃。
兩次報警,唐先生都跟隨民警到派出所調查。唐先生稱,不過因為涉及的金額較小,而且有個小孩,派出所也不好處理。
老家居委會:多次想幫他被拒絕
前晚10時許,晨報記者再次來到蓮坂肯德基餐廳,見到了這對父子倆。作為一名孩子的父親,49歲的他,還像個小孩一樣,一直要求記者給他買吃的,才能繼續交談。
記者答應給他買一份吃的,前提條件是要核實父子倆的身份信息,是否真的來自永安。孩子父親掏出身份證,記者看到,他叫李榮忠,是永安市燕東街道龍翔社區的人。身份證顯示,他在當地還有一個住宅。
昨日,記者聯系到永安市燕東街道龍翔社區居委會。居委會主任李紅證實,社區確實有李榮忠這個人。并且父子倆已經離家一年多。
李紅說,李榮忠共有兄弟姐妹6人。他是永安火電廠正式職工,原來好像是在火電廠當搬運工,現在每個月還領取火電廠發放的1000多元生活費。李榮忠跟妻子離異后,其妻子已經回到原籍貴州。
在李紅的印象中,李榮忠是有點好逸惡勞。“他的思想好像是:我就是要去大城市,大城市才有人可憐我。”居委會聯系相關單位給他寄養孩子,他也不肯。去年居委會還去他家找他,動員他把孩子送去上學,他也不肯。
李紅說,居委會想幫他們父子,但卻無從下手。
親人:他已懶得無藥可救
“他實在是懶啊,當年我們父母還在的時候,就為他的事情操心。”昨晚,晨報記者聯系到李榮忠的姐姐李貴珍,她講述了一些父子流浪背后不為人知的故事。
李貴珍說,侄子已經8周歲了,他父親確實都沒送他去讀過書。本來其他親屬去年就要把孩子送去讀書,“他說不要那么急,晚一年也可以”。
在李貴珍的兄弟姐妹看來,李榮忠已經無藥可救。李貴珍說,他在永安是有房子住的,也不去住。本來兄弟姐妹每個月有給他一些錢,條件是他要把孩子帶好,帶得干凈,過正常人的生活,去讀書,不要一天到晚在外面流浪。 “可他根本沒按照我們的要求去做。”說起弟弟的事,李貴珍既氣憤又無奈。
“我們都想從他手上把孩子奪過來,因為我們也看不下去。”結果帶了一段時間,他天天跑來纏著向兄弟姐妹要錢,后來又把孩子帶走了。
“我也說過想把孩子要過來帶,只要他保證不來騷擾就行了,關鍵是要不過來。”李貴珍說,孩子是無辜的。
【律師說法】
當地教育部門可責令改正
不管是社區居委會,還是孩子父親的親人,談起對孩子父親的放任行為,都感到憤慨,卻又無所適從。
難道就這樣放任父子倆一直流浪下去嗎?
福建南州律師事務所謝海軍律師說,根據《義務教育法》第五十八條,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謝律師說,根據該規定,孩子的其他監護人,有權利報戶籍地民政等相關部門,給予孩子父親一定教育,把孩子帶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