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 未如實申報情況 將會被取消資格 買了保障性商品房后,就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嗎?答案是否定的,在使用當中,住戶仍要遵守一些基本規則。《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指出,三類不誠信行為將被嚴格禁止,除了配以相應的處罰外,都將在申請家庭信用檔案中予以記載。申請家庭信用檔案中有不誠信記載且情節嚴重的,申請家庭5年內不得再申請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三類不誠信行為及其相應的處罰分別是: 申請家庭申請保障性商品房時,不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住房等情況的,取消其申請資格; 申請家庭將購買的保障性商品房用于出租、經營、違規轉讓,改變房屋用途,擅自裝修、損毀、破壞、改變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應當退出保障性商品房而未退出的,自應當退出之日起向市住房保障管理機構繳交市場租金。經雙方協商可以給予一定期限的過渡期,過渡期滿仍拒不退出的,將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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