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欣妮)新買的電梯頻頻出故障,難道是買了個“假電梯”?這可不是開玩笑,而是真實的案例。同安某工廠向富士電梯福建總代理商購買了6臺電梯,檢測后才發現不是“正品”,而是代理商東富公司自行拼湊的仿冒品。
思明法院一審審理認定,代理商此種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并退賠已經收到的貨款。
而代理商的法定負責人陳某也難辭其咎,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案發】
新電梯頻出故障
一查全是冒牌貨
2011年初,同安某工廠向泉州某電梯公司訂購6臺富士商標的載貨電梯,泉州公司又以60萬元的價格將業務轉包給了東莞市東富電梯有限公司。東富公司是亞洲富士長林(新余)有限公司(簡稱“富士電梯”)在福建省的唯一銷售代理商,合同進展順利,電梯也很快安裝至工廠內。
自開工伊始,這批電梯就“多災多病”,頻出故障不說,半年內有兩次整改都沒通過驗收。2014年底,同安工廠與泉州公司因尾款支付問題對簿公堂,電梯質量也成了爭議焦點。經廈門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院鑒定,6臺電梯質量竟然均不合格,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當即被查封并停止使用。
更令工廠吃驚的是,進一步檢測表明,這6臺電梯很可能不是正品,而是貼著富士商標品牌的冒牌電梯。假冒注冊商標是犯罪,此案也由民事合同糾紛升級成為刑事案件。
正規渠道購買的電梯怎會有假?造假的究竟是誰?經過偵查,一個驚人的事實浮出水面。
【調查】
自行購置材料
拼裝6臺電梯
案發后,偵查機關聯系了富士電梯總公司,證實公司從未生產、銷售過涉案的6臺電梯。而造假的并非他人,正是東富公司。
東富公司于2008年登記成立,是富士電梯在福建省和廣東省的銷售代理商,專賣富士電梯及零配件。陳某是東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經營者。
當初陳某大幅度壓低價格,雖然順利拿下同安工廠的電梯生意,可怎么算都是筆虧本買賣。正品虧本,仿品尚有利可圖。為了盈利,陳某竟然授意東富公司自行向熟悉的電梯配件供應商購置材料,在沒有取得電梯制造及安裝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拼裝出了6臺載貨電梯。
為了通過驗收,陳某未經富士電梯同意,便擅自使用富士商標、印章,偽造出電梯的出廠合格證、安裝銷售合同及相關驗收材料。電梯安裝后頻出紕漏,半年間整改兩次均未通過驗收,直到2014年才取得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電梯監督檢驗報告》和《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但2015年又再度無法通過年檢。
思明法院經審理認定,東富公司為謀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和商業誠信倫理,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富士電梯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制售仿冒富士電梯注冊商標的電梯,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并退賠已經收到的貨款。
陳某既是東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了單位的利益,組織實施制售仿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據悉,目前此案仍在二審上訴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