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 “車主說他身為業主,有權使用停車位” 記者走訪中了解到,抱怨的不只王女士一人,不少業主都有同樣的擔憂。管理嘉盛豪園小區的豪管家物業有限公司卞主任說,嘉盛豪園小區有2000多戶居民,其中半數以上擁有私家車。 “小區車位比較緊張,每天下午還不到五點車位就停滿車了。”卞主任說,根據統計,小區內的“僵尸車”超過10輛,其中停留時間最長的有三年了。“我們之前和車主溝通過,考慮把車拖走,但是車主說他身為業主,有權使用停車位,我們也沒辦法。”卞主任說,他也向警方和城管部門反映過,但一直未得到解決。 【回應】 “僵尸車”停在停車位上 解決問題還得物業協調 “如果是違停在公共道路上的‘僵尸車’,我們會馬上去現場處理。”交警部門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警只負責處理公共道理上的“僵尸車”,小區內部不屬于公共道路,所以交警也無權處理。 按照《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在人行通道、停車場出入口停放車輛的,物業管理單位或者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及時制止;不聽勸阻的,物業管理單位或者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500元罰款。機動車停放者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指定的地點停放,所發生的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針對嘉盛豪園“僵尸車”一事,記者聯系了思明城管執法局。一名工作人員說,“僵尸車”是停放在嘉盛豪園小區劃定的停車位上,不屬于“人行通道、停車場出入口”的范疇,此外,停車位原本功能就是用于停放車輛,不作為通道使用。因此,解決這個問題還需物業協調。 如果是在小區的重要通道或公共區域亂停車,城管部門到場后一般會聯系當事人移走。由于城管沒有拖車設備,遇到需要拖走的情況,得協請交警部門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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