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1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集法宣)瞄準購物分期付款的空子,他招募上百名社會青年,冒充大學生分期消費,騙走4家公司價值76.6萬元的手機、電腦等產品。 近日,集美區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4名被告人因合同詐騙罪獲刑。 法官提醒,每到新生開學季,不少手機銷售商都會推出面向大學生群體的分期付款購物活動。由于審核流程簡單,一些不法分子便乘虛而入,騙取財物。 招募“90后”偽造學生證 據被告人陳某強交代,最初他是在廈門某大學校園中,利用偽造的學生證,與廈門某電訊公司簽訂了專門針對大學新生的手機分期消費合同,騙得價值4899元的手機一部。 得手后,陳某強不但沒有按合同約定還款,還邀請黃某偉、黃某而、陳某明一起進行分期付款詐騙。其中,黃某偉系深圳市某網絡科技公司的校園代理,利用職務之便,向該單位下單。4人約定將騙來的電子產品轉賣,利潤平分。 2014年10月到12月間,陳某強等人通過發布招聘兼職信息等方式,招募到100余名“90后”社會青年,隨后利用被招募人員的身份信息,偽造廈門某大學學生證,再指使被招募人員以假冒的學生身份,與電訊公司簽訂專門針對在校大學生的電子產品分期消費合同。 騙取4家公司76萬元產品 每次得手之后,陳某強等人把通過辦理該合同所得的電子產品拿走,并向被招募人員支付傭金。 短短兩個月的時間里,陳某強等人向廈門某電訊公司等4家公司騙取手機、數碼相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共計200余次,造成4家公司經濟損失76.6萬余元。 直至2015年年初,這4家受害公司發現大批“學生”在還款日到來之時沒有還款并紛紛失聯,這場騙局才浮出了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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