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溪流養護長效機制 記者:您提到“廈門經驗”,那么廈門的河長制有哪些創新舉措可供借鑒、推廣呢? 郭金煉:“三分治七分養”。廈門在推行“河長制”的過程中,創新管理機制,出臺了《廈門市溪流養護管理辦法》,以“河面無漂浮物、河中無障礙物、河岸線無污水直排和無垃圾”為標準,按照“政府組織、部門協作、市場運作、群眾參與”的管理模式,像城市的道路清掃保潔那樣,安排專業養護隊伍,明確養護責任,建立溪流養護長效機制。養護經費由市、區兩級財政共同負擔。現在,全市的溪流養護已經實現了全覆蓋,溪流保潔率達到100%。 溪流養護機制配套了嚴格的督查制度:區級建立了溪流養護月檢查,市級則實行交叉檢查制度。廈門還引入了第三方巡查制度,通過邀請招標確定第三方,對廈門溪流養護情況進行巡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都要明確整改單位和完成時限,突出問題要跟蹤督查,與獎懲掛鉤。 在推行河長制的過程中,我們還不斷強化水功能區的水質監測,結合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考核,通過監測數據倒逼各區和部門加強溪流治理和保護。去年市水利局和市環保局建立起水質監測數據共享平臺,每月向各區和市有關部門通報一次水質狀況。 記者:廈門近期公布了《廈門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與過去相比,新的河長制有哪些變化? 郭金煉:如果把2014年10月出臺的《廈門市實施“河長制”工作意見》看作是“河長制1.0版本”的話,那么新的實施方案就是“河長制2.0版本”。 廈門2.0版的河長制提出了河流保護管理“全域化”的概念。也就是說,方案統籌陸域、水域,兼顧城市、鄉村,要實現海陸河全覆蓋的保護管理——河道、陸上以及廈門局部海域,全部納入保護管理范圍。而且要實現組織體系全覆蓋,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生豬退養、農村污水納網處理、海域治理、違法采砂查處等與水環境相關的保護管理內容全部納入河長制的實施方案中,統籌協調,做到有專人負責、有監測設施、有考核辦法、有長效機制。這樣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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