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回應】 注冊有限制使用難管理 既然法律有規定,那么共享單車企業是否能嚴格地控制使用人群呢? 在采訪過程中,摩拜和ofo公司均表示,在源頭上,他們對用戶進行了一定的限制——即注冊時,使用者需要輸入有效的身份證號碼,以便企業對使用者年齡等信息進行確認。 而Hello bike和小白單車的注冊,則是通過輸入手機號,獲取短信驗證碼驗證來完成的。Hello bike的工作人員表示,企業目前沒有辦法對家長為孩子注冊、解鎖等行為實施監管。 【律師說法】 保護孩子多方有責 那么,未滿12周歲的孩子騎共享單車上路,一旦發生了交通事故,責任應該如何認定呢?對此,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許東進行了分析。 首先,在上海男孩的事故中,他未滿12周歲就騎車上路,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還給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造成了影響——雖然作為被侵權人,但男孩本身也存在一定過錯,需要承擔一部分事故責任。 再者,就所發生的交通事故來說,共享單車企業不是交通事故的參與方,而是交通工具的提供者,只要它所提供的單車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就不需為交通事故承擔責任——不過,作為公共交通工具的提供方,有提醒和告知的義務。 最后,如果孩子說使用的共享單車是由成年人開鎖,并交予其使用的,那么被侵權人,也可以追究該成年人的責任。 ? |
相關閱讀:
- [ 03-25]38名幼兒園小朋友制作卡片 為共享單車系上文明標語
- [ 03-24]共享單車是好事需“多磨”
- [ 03-24]給共享單車配上“文明閘”
- [ 03-24]保護共享單車要“三條腿走路”
- [ 03-24]給共享單車配上“文明閘”
- [ 03-24]霸占停車棚 廈門殘損共享單車竟“安家”小區
- [ 03-23]“信用解鎖”是共享單車正確打開方式
- [ 03-23]廈門亂騎共享單車埋下安全隱患 無視標識闖禁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