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袁舒琪通訊員王夏兒)3月份以來,市國土房產局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檢查行動,調查發現部分中介機構傳播謠言,有意無意地對我市樓市推波助瀾,導致炒買炒賣現象有所抬頭,違法違規行為不斷發生,截至目前已有7家房地產經紀機構被暫停網簽資格,其中2家已被立案調查。接下來,打擊涉及炒房、推高樓市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力度還將進一步“雷霆式升級”——記者昨日從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了解到,自4月5日開始,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廈門市公安局、廈門市規劃委員會、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廈門市建設局、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廈門市地方稅務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管局等九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專項執法行動。最終目標,就是要整頓規范房地產開發銷售和中介行為,凈化市場環境,嚴厲打擊違規炒房行為,令我市房地產市場回歸平穩、有序。 此次專項執法行動的檢查整治對象包括有在售商品房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從事房地產相關業務的中介機構,將重點嚴查22種違法違規行為。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將責令相關機構和個人立即整改,并約談企業負責人。對存在違法違規的,將第一時間移交相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市國土房產局相關負責人說,此次檢查將“動真格”,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都將嚴懲不貸、“頂格”處理。針對查處到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或個人,相關不良記錄將計入其信用檔案,列入“黑名單”。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要及時自查自糾,對聯合執法小組發現的問題,要主動整改,配合調查處理。對避重就輕,掩蓋問題、拒不整改、拒不配合調查的企業,將先行暫停網上簽約資格。 【鏈接】 這22種違法違規行為將被重點嚴查 房地產開發企業10種行為 1.不依合同約定開竣工,惡意囤地。 2.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費用,提前預售。 3.預售資金未全部進入專用監管賬戶,挪用預售資金。 4.捂盤惜售、壟斷囤積房源,操作市場價格。 5.將商品住宅與車位等捆綁銷售,或者附加條件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價格。 6.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采取價外加價,變相加價出售房屋或者巧立名目收取費用。 7.預售方案或合同約定是精裝房,交房卻是毛坯房等合同欺詐。 8.發布虛假廣告,誤導消費者購房。 9.謠言造勢,捏造或散布房價暴漲、一房難求等不實宣傳,制造房源緊張氣氛,炒賣房號,哄抬房價。 10.唆使、協助當事人偽造社保、納稅、收入、婚姻等證明騙取購房資格,規避限購、限貸政策,騙取信貸資金。 中介機構12種行為 1.發布虛假或無房源編碼的房源信息。 2.發布不實價格信息招攬業務,隱瞞抵押、查封等影響交易的信息,誘騙消費者。 3.編造或散布謠言,誤導市場預期,擾亂市場秩序。 4.壟斷房源,虛標房價,賺取房源差價。 5.未經產權人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網簽。 6.未取得營業執照或未取得備案資格擅自開展中介活動。 7.代理銷售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為產權不清晰、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8.承購承租本機構或本人提供居間服務的房屋。 9.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串通炒賣房號,操作市場價格。 10.偽造或協助提供虛假社保、納稅、收入、婚姻等證明騙取購房資格,規避限購、限貸政策。 11.協助購房人通過“首付貸”、“抵押貸”等方式騙取銀行信貸資金,提供違規金融服務。 12.誘導、唆使、協助交易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低報成交價格,偽造虛假證明,騙取稅收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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