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后供認詐騙案 小林歸案后,不僅對買賣個人信息的罪行供認不諱,還供認了詐騙他人錢財的犯罪事實。 原來,早在2013年2月,小林聯合老鄉阿斌、阿龍、阿華、阿木(均為化名,已判刑),在永定市一小區租下出租房,以“購車退財政補貼”為誘餌,通過撥打電話詐騙,先后作案5起,騙得被害人18712.56元。此后,贓款被追繳,并退還給受害人。 法官認為,被告人小林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款18712.56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并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應數罪并罰;而同案犯小黃的行為亦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系共同犯罪。 最近,同安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小林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被告人小黃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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