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法》為農業企業 提供哪些服務便利? 檢疫審批權下放 檢疫服務免費 答:主動辦理檢疫手續是農業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但為了最大限度地為農業企業提供便利,廈門已按照簡政放權的有關要求,將農業植物檢疫審批事項下放至島外各區,農業生產企業可以直接就近到島外農業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檢疫手續,而農業部門在提供這些服務時是完全不收費的。 事實上,為了適應近年來國家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需求,新《辦法》對農業植物檢疫行政審批的類型和辦理流程進行細化,第十三條至第十七條細化產地檢疫許可、檢疫要求、調運檢疫許可的辦理要求和流程;第二十一條規定,在檢疫過程中發現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時的處置規范;針對“辦證”時間就有了明確限定。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本省的調運單位或個人而言,新《辦法》還提供了另一大利好,本地生產的應施檢疫的農業植物和植物產品憑事先取得的《產地檢疫合格證》,以及從國(境)外進口的應施檢疫的農業植物和植物產品,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檢疫單證,可以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直接調運,無須再換取《調運檢疫證書》,為農業企業在省內經營過程中提供了便利。 【提醒】 一定要在種植前申報 市農業局植保植檢站提醒,依據《福建省農業植物檢疫辦法》第十三條,單位或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培育農作物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應當在種植前向所在地農業植物檢疫機構申請產地檢疫。請各申請單位要注意把握申報時間,一定要在種植前申報,并配合植物檢疫機構做好產地檢疫。 同時,從2016年5月起,國家開始免征國內植物檢疫費,這對農業生產者而言是一大利好,希望從異地調入植物及植物產品特別是農作物種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單位和個人,積極主動向調出地植物檢疫機構申請調運檢疫,并妥善保管《植物檢疫證書》,以備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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