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吳君寧)近日,《廈門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若干規定》出臺,通過六大舉措為廈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注入新動能。記者從市科技局獲悉,該政策是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將進一步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有效激發廈門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事業等創新主體的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全面提升區域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促進科技成果走出高校
據介紹,以往一些科技成果長期“藏在深閨”,轉移轉化動力不足,效率不高。新規明確,市屬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對其依法取得的職務科技成果,可自主采用轉讓、許可或作價投資等方式進行轉移轉化,不需要審批或備案;成果轉化收入不再上繳財政,留歸單位用于獎勵對科技成果轉化作貢獻人員。
獎勵科技創新人員
為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動力,新規對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人員給予獎勵。可從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所取得的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獎勵;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實施轉化的,可從作價投資取得的股份或出資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獎勵等。
鼓勵發展技術轉移機構
新規提出,對獲得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稱號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已有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年度考核為優秀、良好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從事技術轉移工作的機構按其促成技術交易額2%給予獎勵,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激勵企業科技成果產業化
新規對企業引入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成果給予獎勵。對引入一類知識產權和境外發明專利技術在廈實施轉化的企業,按實際支持技術交易額6%給予獎勵,每家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獎勵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
新規鼓勵開展技術交易,支持互聯網技術交易平臺發展,對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獎勵。對廈門企業經認定登記的“四技”合同按實際發展技術交易額給予獎勵,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優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環境
新規要求,將科技成果轉化情況納入市屬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市級事業單位考核指標;完善科技創業孵化體系,鼓勵各類市場主體投資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并規定每成功孵化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孵化器運營單位20萬元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