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如果不像這樣正確投放果皮紙屑,將要被罰款
東南網4月2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駱余民)對于亂扔垃圾、隨地吐痰、橫穿馬路等不文明行為,你有什么好的方法說“不”嗎?今后,在廈門,你若有這些不文明行為或將面臨被罰款。
昨日上午,廈門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次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的《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立法 向不文明行為說“不”
市法制局局長丁賢志受市政府委托,對《草案》作了說明。
丁賢志介紹,鑒于有關社會文明立法在國內尚屬首例,各方面對法規立法思路分歧較大。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成立了由國桂榮副市長任組長,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市委文明辦、市法制局等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的法規起草領導小組,并抽調相關部門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法規草案起草小組,開展了相關立法工作。
據介紹,《草案》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與完善工作機制、倡導文明行為、重點治理不文明行為和強化制度保障等。
處罰 這些行為都可能挨罰
根據草案,廈門將探索建立社會文明信息平臺、文明檔案和文明積分制度,將文明與否與單位和個人的利益掛鉤;同時,廈門擬推行社會文明促進工作責任區和責任人制度以及督導員制度,制定相應的監督措施,強化社會各界在促進社會文明工作中的責任。
據介紹,在重點治理區域內,廈門擬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行人亂穿馬路、燃放煙花爆竹、違章搭建、占道經營、亂丟垃圾等不文明行為規定相應的行政處罰。
比如,草案擬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或者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按規定讓行人先行;非機動車應當按規定行駛,不得逆行、亂穿馬路、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隨意停放;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若有人違反了相應規定,或將面臨300或1000元的罰款。
同樣,像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等廢棄物和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的,攜帶寵物進行戶外活動未及時清除寵物犬只糞便的,在公共場所抽煙等,都或將面臨300或1000元不等的罰款。
建議 納入有關共享單車條款
昨日上午,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了《草案》的初審報告。
市人大教科文衛委認為,文明城市是廈門一張燙金的名片,也是廈門人的驕傲。但隨地吐痰、不排隊、不走斑馬線、亂停車等不文明的行為仍實實在在地存在市民身邊。因此,為促進市民文明行為,提高市民社會公德意識,讓文明成為一種生活方式,通過特區立法來促進和鼓勵廈門社會文明行為的進一步提升是十分必要的。
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對《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議。市人大教科文衛委認為,志愿服務和志愿者精神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建議在《草案》增加“建立志愿服務記錄、評價和時間儲蓄制度”。
市人大教科文衛委還建議,對公民在日常社區生活中的文明行為和文明觀看體育比賽等內容也應予明確,因此,在相應的條款中也作了適當補充。
此外,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大量非機動車(含電動自動車、共享單車、自行車等)不按規定行駛、逆行、亂穿馬路、隨意亂停等不文明行為,市人大教科文衛委也做了補充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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