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前日,市市場監管局結合往年五一期間消費者在餐飲住宿、出行旅游等方面的投訴,發布節日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謹防陷阱,確保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案例1】
防商家以模糊價格宰客
王先生和朋友去年五一來廈門旅游,在的士司機的推薦帶領下,到廈大西門對面一家海鮮餐廳用餐。席間兩人共點了螃蟹、蝦、花蛤和一條魚四盤菜。結賬時,商家共收取1500元餐費,而且態度強硬地拒開發票,也不允許刷卡。
王先生認為商家的做法存在欺詐嫌疑,向12315投訴。市場監管人員調查后認為,商家涉嫌以模糊價格的形式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經過調解,商家最終將1000元退給了王先生。
提醒:市場監管人員提醒消費者,假期外出就餐要當心模糊價格。
【案例2】
網上訂房需防“名不符實”
林女士去年4月27日通過網絡預訂了鼓浪嶼上一家家庭旅館5月1日的兩間客房,費用共計1286元,并使用信用卡擔保。當日抵達現場時,她發現客房實際環境與商家在網上宣傳的不符,房間不僅有霉味還有蟲子。但商家既不予以處理問題,也拒絕退訂,依然從她卡上劃走房費。林女士覺得不合理,向12315投訴。經過調解,商家才同意承擔部分責任,并向她退還了986元。
提醒:“五一小長假期間,消費者在選擇酒店旅館時,要查看商家的資質,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上的條款,而且要求在合同中一定要標明房間大小、設備、房費計算方式等。”市場監管人員說。
【案例3】
預付卡節日消費謹防被“卡”
近年越來越多服務行業都可以辦理預付費性質的會員卡,但一旦遇到節假日,商家常常設定各種限用“條款”,消費者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張女士去年2月在同安一家飯店辦了一張儲值卡,共花費350元。卡上注明節假日和周末均可使用。但去年五一,她前往該店消費,卻被告知節日無法使用該卡。
提醒:市場監管人員表示,消費者辦理預付卡時,充值金額不宜過多,并應確認對方營業資質,查看營業執照。同時,明確會員卡的有效期限、違約責任和明確退卡退費等相關條款途徑與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