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8日廈門訊(通訊員 黃優梅 吳光涌)近日,廈門機場檢驗檢疫局旅航檢工作人員在實施入境攜帶物檢疫查驗時,發現一名旅客行李中攜帶有鮑魚干(重量為0.95KG)。由于鮑魚干屬于禁止入境攜帶物,工作人員遂將該旅客帶至現場處置點開具處理憑證,并對其進行檢驗檢疫法規教育,隨后該旅客離開現場。 利用航班間隙,檢驗檢疫工作人員正緊張地對截留物品進行核對。這時,檢疫官小黃蹊蹺地發現:鮑魚干實際重量與單證上記錄重量不一致!大家一番好找無果——難道鮑魚干長翅膀飛了?最后是懸掛在作業臺上的執法記錄儀揭示了真相:原來該旅客竟然趁工作人員進辦公室拿取單證的短短幾十秒期間,偷偷闖入工作臺取走部分鮑魚干!這是口岸旅檢執法現場首次發生此類事件,機場局旅航檢科高度重視。當班科長核實事件后立即與涉案旅客聯系,對其進行嚴肅教育,闡明其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并要求旅客限期將偷取的物品交回。 在檢驗檢疫人員的教育下,該旅客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和自己的錯誤。4月23日,旅客將偷取的鮑魚干寄回,并附上誠懇的道歉信,對自己一時沖動的違法行為深表歉意。經核查,退回鮑魚干重量與被偷取的鮑魚干數量一致。4月24日,工作人員將鮑魚干移交實驗室人員做銷毀處理。考慮旅客事后認錯態度較為誠懇,并能及時歸還所偷取物品,檢驗檢疫機構對其進行教育后未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 廈門機場檢驗檢疫局溫馨提醒廣大出入境旅客,自覺遵守檢驗檢疫法律法規,共同維護國門生物安全是公民應盡的義務;進入國境,請不要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郵寄、攜帶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內規定的水果、肉類、水產品、燕窩等禁止入境物品闖關,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更不能心存僥幸或做出不理智的舉動,以免觸犯相關法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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