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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冒著大雨回家。(資料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陳小斌 )每次遇到臺風和暴雨,不少家長疑惑:學校會不會停課?停課決定到底是誰說了算?現在,這些問題有答案了。前日,《廈門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正式開始實施,涉及停課條件和有關的“規則”。《廈門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2014年修訂)同時廢止。
學校停課條件有變化
本次《預案》修訂涉及應急響應的內容,包括臺風災害應急響應和暴雨洪水災害應急響應。
《預案》增加了“根據災害影響范圍和程度,可實行差異化應急響應級別,分區域分時段啟動應急響應”內容。也就是說,可以根據災害影響程度和范圍,分區域分時段啟動應急響應,比如某臺風對某區的影響更大,就可以在該區先行啟動比其他區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預案》還對學校停課條件進行修改。
其中,臺風災害應急響應中,Ⅱ級應急響應方面,修改學校停課條件,刪除“當實測風力達到9級以上時,中小學幼兒園(含中等職業學校)停課”條款內容,增加“當預報未來24小時平均風力將達到9級以上,且臺風可能正面登陸或嚴重影響廈門,中小學幼兒園(含中等職業學校)適時停課”條款內容,提高操作性。Ⅰ級應急響應方面,增加動員令條款內容“情況嚴重時,報請市委、市政府同意,發布《廈門市防臺風防汛動員令》,在全市范圍內實行‘三停一休’,即停工(業)、停產、停課、休市,取消室外大型活動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暴雨洪水災害應急響應中,在Ⅲ級應急響應方面,了解掌握工程運行情況增加“閘壩、堤防、排澇泵站、排水通道”等工程。在Ⅰ級應急響應,關于學校停課之前的規定是“根據降雨發展趨勢,市指揮部適時下達全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停課的指令”,修訂后則修改為“必要時,全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含中等職業學校)停課”。
停課與否由市防指決定
那么,達到什么條件才能啟動臺風災害Ⅱ級應急響應以及防御暴雨洪水Ⅰ級應急響應?
據了解,所謂的臺風災害Ⅱ級應急響應,即廈門市氣象臺發布沿海臺風警報,臺風正在向廈門逼近,預計臺風未來48小時內將影響或登陸廈門時啟動。所謂的防御暴雨洪水Ⅰ級應急響應,即指市氣象臺發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報,或實測日降雨量超過10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續,或較大范圍實測1小時降雨超過30毫米且明顯受災,或較大范圍實測2小時降雨超過50毫米。
根據4月修訂的《廈門市教育局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在臺風災害Ⅱ級應急響應或防御暴雨洪水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市教育局負責適時提出停課的建議,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同意后,市教育局再迅速將市防指關于停課的通知下發各有關單位。
在接到市防指發出關于臺風災害和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響應結束的消息后,市教育局適時發出復課通知。
《預案》修訂還有這些變化
記者從廈門市防汛辦了解到,這是《廈門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經歷的第5次修訂,本次修改內容較多,涉及每個章節,也更符合廈門實際情況。
增加災害特點章節
記者注意到,本次修訂后,《預案》總章節由原先的10個變為11個,增加“廈門臺風、暴雨災害特點”章節,總結廈門臺風、暴雨災害具有季節性強、發生頻率高、危害大等特點。
《預案》顯示,1956年至2016年,廈門共遭受223個臺風正面襲擊或影響,平均每年3個至4個。其中6個臺風正面登陸廈門,平均10年1個。襲擊或影響廈門的臺風災害出現在5月至11月,其中7月占27%,8月占32%,9月占21%。
“非臺風”暴雨方面,平均每年4場至5場,歷時短、強度大,雨季(5月至6月)降水量占全年32%,臺風季(7月至9月)降水量占全年34%。
臺風和暴雨災害,均給廈門造成影響,特別是臺風帶來強風暴雨,導致低洼地帶受淹、地質災害、危舊房倒塌、海上航線停航、跨海大橋封閉、學校停課、BRT停運、停產、休市等。
新增4家市防指成員單位
記者注意到,根據修訂后的《預案》,市防指成員單位有所調整,新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武警邊防支隊、火炬高新區管委會、廈門市政集團”4個成員單位,其中火炬高新區管委會由臨時成員單位變為固定成員單位。
此外,24個部門工作職責有修改和補充。其中,市交通運輸局增加“負責下穿通道、隧道、跨海大橋、高架橋、BRT等關閉、停運及恢復”職責;廈門港口管理局增加“廈鼓航線關停和恢復工作”“指導做好碼頭滯留游客疏導工作”等職責;市公安局增加“加強輿情監控,對涉及防汛防臺風的重要輿情及時報市指揮部,必要時,對不實信息的發布者依法查處”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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