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吳海奎)無論你是本市戶籍人員,還是外地游客;無論你是城市居民,還是農村居民,只要身處廈門,一旦遇到自然災害造成損失,就可獲得保險公司人身傷亡最高20萬元、住房損失最高10萬元、財產損失最高5000元的賠償。昨日,廈門市民政局代表市政府與共保體代表人保財險廈門市分公司,正式簽訂廈門市巨災保險協議,這意味著人們期待已久的巨災保險制度在廈門正式落地,廈門也成為全國第三個推行巨災保險制度的城市。值得一提的是,廈門版的巨災保險制度還有一些全國首創的地方。 廈門市地處東南沿海地區,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發生較為頻繁,2016年的強臺風“莫蘭蒂”給我市人民群眾的財產造成嚴重損失。市委、市政府心系民生,把建立全民巨災保險制度列入2017年為民辦實事項目,將保險這一市場化的風險管理機制引入社會治理體系,通過現代金融手段應對重大自然災害風險,進一步提升災害救助能力和水平,為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保險保障。 廈門巨災保險由人保財險廈門市分公司與平安財險、太平洋財險、國壽財險和太平財險等5家保險機構組成的聯合體共同承保。根據協議,由廈門市財政每年出資約2931萬元,向保險機構購買了賠償限額10億元的居民住房倒損及財產損失救助保險和賠償限額10億元的人身傷亡及醫療救助保險。在承保期內,因臺風、地震、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損失,可獲得保險公司人身傷亡最高20萬元、住房損失最高10萬元、財產損失最高5000元的賠償,該賠償標準均為目前全國巨災保險試點的最高標準。 此外,廈門市巨災保險制度還創造性地增加了居民家庭火災、森林火災以及危及社會公共安全的突發緊急事件(無責任主體或責任主體無賠償能力的)造成損失的保險賠償。 廈門巨災保險范圍 人身傷亡 以災害發生時處于廈門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所有自然人作為保險保障對象。包括戶籍人口、常住人口、廈門市行政區域就學的全日制學生以及臨時來廈門出差、旅游、務工等人員。 居民住房倒損 以災害發生時處于廈門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城鄉居民自有自住房屋倒損(含門窗)作為保險保障對象。其中,農村居民住房應有合法審批手續或符合“一戶一宅”的農房;居民有多套住房的,僅以一套自住房為保險對象;一處房屋有多個戶主的,以戶為保險對象。 室內財產損失 以災害發生時處于廈門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居民家庭室內生活用品作為保險保障對象。居民有多處居住點的,僅以戶籍或居住證所登記的一處居住點為保險保障對象。 廈門巨災保險制度 五大特色 保障高標準:賠償標準為目前全國巨災保險試點的最高標準(其他地方賠償標準為人身傷亡最高10萬元、住房損失最高2萬元、財產損失最高2000元)。 人群全覆蓋:比起其他政府救助類保險產品,廈門本次巨災保險保障人群范圍包括戶籍人口、常住人口、在廈流動人口。 城鄉無差別:廈門巨災保險方案在賠償標準上實行城鄉一體無差別。 責任范圍廣:廈門巨災保險賠償項目包括人身傷亡及醫療救助、住房倒損、財產損失等三項,而目前全國其他試點地方均只選擇其中一至兩項。賠償責任涵蓋自然災害、火災、突發緊急事件等三項,也是目前試點地區中責任范圍最廣的。 風險機制新:建立了風險準備金制度,在低賠付年份,把部分結余保費轉為風險準備金,這一做法減輕了財政資金壓力,為今后加大巨災保險分保、建立政府基金、探討巨災證券化提供了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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