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騎共享單車載人 時間:5月18日17:10 地點:松柏小學旁 在松柏小學門口,一個身著深灰色上衣的女子吸引了記者的注意,她騎著一輛共享單車,載著孩子,晃晃悠悠地駛來,穿過了正在過馬路的家長和孩子,許多行人不得不四下躲閃。 這輛共享單車并無用于載人的裝置,所以這名女子索性與孩子一同坐在自行車鞍墊上,孩子弓著腰,蜷縮在女子懷里,雙腿卷曲著撐在車架上。這名女子仍若無其事地與孩子說笑著,完全不顧如此騎行有多么危險。 交警提醒:共享單車未設有用于載人的裝置,嚴禁載人。這名家長讓孩子蜷曲著坐在懷里,非常危險,并也會給孩子造成了極為嚴重的負面影響,孩子們可能會由此養成許多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出行陋習。 在機動車道上推搡打鬧 時間:5月19日17:20 地點:蔡塘學校旁 蔡塘學校周邊路段正在進行道路圍擋施工,道路最外側隔出了一條供行人通行的道路,但不少人還是會直接走上機動車道,與滾滾車流混行。記者在現場看到,兩名小學生推推搡搡地從遠處走來,并徑自走上了機動車道,一輛小轎車從他們身旁快速穿過,他們也渾然不知。不一會,又有一輛小轎車駛來,連續鳴了幾聲喇叭后,兩名學生才如夢驚醒,停止了打鬧,趕忙走回人行道上。 交警提醒:行人不走人行道,侵犯了車輛的通行權,對行人自身安全也存在極大的危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因此,雖然行人在交通參與中屬于弱者,但倘若有證據證明,行人的不文明、違法行為對事故發生具有直接作用,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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