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馬拉松賽期間,警方用“電子鷹”(左圖)對一架無人機(右圖)進行反制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小斌)航拍愛好者不能“任性”了。昨日,廈門警方解讀《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采取臨時性行政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要點,并發布違規使用無人機的典型案例。違反規定擅自飛行的,公安機關可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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