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2017年第一批輪候分配方案》及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細則》的通知(廈委辦發[2017]11號)有關規定,2017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的受理時間為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24日,共受理1734戶。經街道辦事處入戶調查和初審,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公安、民政、國土與房產、法院等部門反饋的人口、戶籍、住房、誠信等情況進行核查,現將1734戶申請家庭的資格審核結果予以公示。
一、審核結果
(一)申請人黃宗潮(順序號20172100002號)等1663戶在家庭人口、戶籍、住房、誠信等方面未發現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條件的情形,現將1663戶申請戶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我局將按有關規定確認其輪候資格。
(二)申請人順序號20172100008號等30戶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條件,我局將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國郵政(EMS)按照申請戶在《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中確認的送達地址向申請人寄送書面通知。
(三)申請人順序號20172100049、20172100148、20172100210、20172100215、20172100235、20172100395、20172100414、20172100550、20172100607、20172100623、20172100631、20172100686、20172100687、20172100705、20172100753、20172100792、20172100828、20172100879、20172100948、20172101018、20172101044、20172101062、20172101109、20172101121、20172101148、20172101174、20172101182、20172101236、20172101255、20172101279、20172101290、20172101394、20172101405、20172101460、20172101569、20172101643、20172101741、20172101782、20172101832、20172101913、20172101936號等41戶已辦理撤銷申請的手續。
二、公示事項
(一)公示時間
公示期為7天,公示時間為2017年5月25日-5月31日。
(二)異議受理
1.受理單位:廈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受理地點:思明區廈禾路362號建設大廈三樓
3.受理方式:提交書面異議材料
4.受理時間:2017年5月25日-5月31日期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咨詢電話:5106000轉1
(三)公示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