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蔡鎮金)市政府怎么開展工作?市政府常務會議都研究些什么內容……對于市政府是怎么運作的,有些讀者不是很清楚,甚至覺得神秘。
其實,專門規范市政府工作的《廈門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下稱《規則》)早已實施并公開。近日,新修訂的《規則》印發實施并公開于市政府網站。
修訂后有何變化?
新增“環境保護”推進綠色發展
舊版的《規則》早在2008年11月就印發實施,至今已8年多。這些年來,廈門經濟社會發生了很大變化,市政府工作規則也必須與時俱進。為此,市政府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廈門實際,對《規則》進行適當修訂。
新修訂的《規則》主要內容有總則、組成人員職責、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堅持依法行政、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推進政務公開、健全監督制度、會議制度、公文審批、工作紀律、廉政和作風建設、附則。
記者發現,舊版《規則》共十二章六十二條,新修訂的《規則》共十二章六十五條,比原來增加三條,內容均按最新提法修改完善。其中,第三章增加第十六條“加強環境保護,開展環境形勢分析研判,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全面推進綠色發展”。顯然,這呼應了近年來廈門推進綠色發展的實踐,反映了廈門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的信心和決心。
市政府如何工作?
分工明確科學民主決策
市政府系統主要開展什么工作呢?《規則》說,市政府及各部門“要全面正確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努力做到“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基本均等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目前,廈門有1位市長、8位副市長,這些市政府領導是如何協同、高效開展工作呢?《規則》明確,市政府實行市長負責制,市長領導市政府的工作,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副市長協助市長工作,按照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
當然,市政府每一項決策都依法依規、科學民主開展,凝聚的是集體智慧和力量。對此,《規則》在“堅持依法行政”、“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兩章作出明確規定。
市政府如何開會?
常務會議一般每周開一次
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是市政府兩項重要會議制度。很多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在這里集體研究敲定。那么,這兩類會議主要內容是什么呢?
從《規則》可以看出,市政府全體會議議題更重大,包括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及市委的重要指示、決定和會議精神,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決議;討論決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市政府全體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市政府常務會議主要任務是:討論決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項;討論法規草案、審議市政府規章草案和重要的規范性文件;通報和討論其他重要事項。這一般每周召開一次。
《規則》還對市政府及各部門的廉政和作風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對市政府組成人員開會、調研、接待、出差、請假等方面都有具體規定,以此努力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