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袁舒琪)今后,六類建設項目應開展交通影響評價。昨日,市規劃委副主任任國巖做客市政府在線訪談,解讀日前出臺的《廈門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交通與土地利用相互聯系,不合理的土地利用開發,將會導致交通容量無法滿足交通需求。任國巖說,為保障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要把大型建設項目的開發強度控制在路網和交通設施所能承受的水平上,因此,在城市土地開發過程中,亟須引進大型建設項目的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并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給予制度化的保障。
《管理辦法》改變了以往在項目建設方案階段才開展交通影響評價的被動做法,要求今后建設項目做到“先交評、后審批”,實現規劃、建設、管理的有機統一。根據開發項目的交通影響、周邊的交通條件以及建設項目交通需求,來評估將來建設項目的開發強度以及提出內外交通配套要求,減少項目建設對周邊土地開發以及周邊路網交通負荷的影響。
據悉,結合廈門市自身特征,《管理辦法》以島內島外為分區,按住宅類項目及商業、服務、辦公類項目、公建類項目、交通設施建設項目進行分類,分別確定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交通影響評價閾值,要求六類建設項目應開展交通影響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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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類建設項目
1 思明區、湖里區建筑面積≥5.5萬平方米住宅類項目,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商業(含專營店、綜合型商業、市場建設項目)、服務(含娛樂、餐飲、旅館、服務網點建設項目)、辦公(含行政辦公、科研與企事業辦公、商務寫字樓建設項目)類項目,以及海滄、集美、同安、翔安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住宅類項目,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商業、服務、辦公類項目,都應開展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
2 依據廈門建設項目停車設施配建標準要求需新增配建機動車停車位≥100個的影劇院、文化場館、會展場館、體育場館、公園、廣場、醫院及療養院建設項目。
3 小學、初中、高中、中專、成教及高等學校建設項目。
4 機場、火車站、客貨運碼頭、長途客運站、軌道交通車站、公交樞紐站、用地面積大于5萬平方米的倉儲物流項目,區級以上旅游集散中心、100個停車位以上規模的停車場(庫)交通設施建設項目。
5 使用功能包含了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類建設項目,其總計容建筑面積或指標達到其所含建設項目分類中任一類的啟動閾值,也應當開展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
6 當相鄰建設項目開發建設時間接近,出入口相近或者共用時,可對多個相鄰建設項目合并進行交通影響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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