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降分錄取政策及辦法 第十六條文史類和理工類 1.按照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的專業,原則上不降分錄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航海類、公安類、司法類、軍隊類的院校(專業),以及省屬本科高校師范男生免費教育試點專業,征求志愿錄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省屬本科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稱“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在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在有填報該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2.按照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的專業,原則上不降分錄取。其中,航海類、公安類、司法類、軍隊類的院校(專業),省屬本科高校師范男生免費教育試點專業,以及除涉外合作辦學項目(含涉港澳合作辦學和國際課改項目,下同)、閩臺合作辦學項目外的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其他專業,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錄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3.高職(專科)批,省內國家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專業)原則上不降分錄取;省內高職院校涉外合作辦學項目、閩臺合作辦學項目專業不降分錄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其他省內高職院校(專業)可適當降分錄取: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內、其他公辦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民辦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30分以內,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省內高職院校以下14個專業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公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40分以內、民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50分以內,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14個專業為:林業技術、木材加工技術、畜牧獸醫、水產養殖技術、輪機工程技術、油氣儲運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印刷媒體技術、染整技術、針織技術和針織服裝、老年服務與管理、家政服務、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茶樹栽培與茶葉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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