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高金環)昨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自2017年7月1日起,廈門調整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其中,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由2016年度的6432元調整為2017年度的6922元;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150元,與2016年度相同。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規定也有所調整。自2017年7月1日起,廈門新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可在5%-12%的繳存比例范圍內繳存住房公積金。已經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應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據了解,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有關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規定是,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8%-12%范圍內確定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新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建立當年可以按照單位和職工均不低于5%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在建立之日起三年內提高到本市規定的繳存比例。 |
相關閱讀:
- [ 07-01]廈門市“最低工資”提高 公積金繳存調整
- [ 06-01]廈門市正式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
- [ 06-01]廈門市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
- [ 03-30]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接連出臺便民舉措
- [ 03-29]廈門市住房公積金2016年年度報告公布
- [ 03-29]廈門市公積金個人房貸去年金額比增長近兩成
- [ 03-04]因丈夫出軌離婚 妻子要求丈夫公積金被法院駁回
- [ 02-14]廈門建設公積金異地轉移平臺 轉移時間縮短一周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