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問題天貓要不要擔責? 近日,湖里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原告蘇先生和被告天貓公司的訴訟代理人到庭,被告生物公司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進行了缺席審理。 法庭上,原告蘇先生指出,天貓公司作為網(wǎng)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為店鋪中的貨物做出了所謂“正品承諾”的保證,應該承擔連帶責任,與被告生物公司一起支付十倍賠償。此外,蘇先生還要求天貓公司對生物公司所經(jīng)營的網(wǎng)店做出相應處罰。 面對蘇先生的起訴,被告天貓公司的代理律師認為,在交易過程中,天貓公司已經(jīng)盡到了相關(guān)義務,不應為商家的過錯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天貓公司答辯稱,天貓購物平臺上有關(guān)“正品保障”的標示并非為商家的擔保行為,且所指的適用條件是商家為假冒品牌,并非是商品成分瑕疵。 天貓公司還說,每天有數(shù)以億萬計的交易在天貓公司的網(wǎng)絡平臺上發(fā)生,鑒于平臺存在海量信息與實物相分離的特點,平臺無法逐一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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