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 通訊員胡曉牧)2017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水平提高啦!本次調整,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都有上調,其中,傷殘津貼每人每月最高增加368元。 日前,廈門市政府發文,自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廈門市2017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水平。據悉,廈門自2005年開始一直對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進行適時調整,已連續調整了12年。 待遇自今年元旦起提高 什么是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簡單來說,是指支付給一至六級傷殘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供養撫恤金、達到生活護理等級工傷職工的生活護理費,都是按月發的。按有關規定,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應該每年調整一次。 6月5日,市統計局發布了2016年度廈門市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為5768元,比2015年同比增長7.6%。據此,市政府日前下發《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提高2017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知》,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廈門市2017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水平。 本輪調整對象,是2017年1月1日以前發生工傷,且于2018年以前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領取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供養親屬以及達到生活護理等級的工傷職工(包括在2017年1月1日以前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定期待遇的老工傷人員)。 傷殘津貼設置了保底金額 本輪調整的待遇項目包括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其中,傷殘津貼每人每月最高增加368元,并設置了保底金額,最多的達到3115元。 經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屬于工傷保險基金發放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由工傷保險待遇部門將定期自動劃撥至銀行卡,無需另行申請。 經鑒定為五級至六級傷殘且與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工傷職工,其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其定期待遇調整由用人單位負責落實。 導報記者了解到,市人社局將抓緊落實該惠民政策,對滿足條件的對象進行待遇補發,在近期全面完成調整待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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