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11日(福建日報記者 吳在平)7月8日,波蘭克拉科夫。第41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大會傳來激動人心的消息:大會全票審議通過將“鼓浪嶼歷史國際社區”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至此,我國的世界遺產總數達52項,居世界領先地位。
可喜!可賀!省委省政府接連發出兩封賀信,在表達祝賀的同時,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以鼓浪嶼申遺成功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扎實做好“鼓浪嶼歷史國際社區”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各項工作。要按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的要求,高標準、高起點、全方位保護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斷提升鼓浪嶼的文化品質,讓國內外共享文化遺產保護成果。
文化遺產積淀著久遠的歲月印痕,記錄著民族的文化基因,是人類社會實踐的產物,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標志和載體。隨著時代變遷、歲月流逝,文化遺產也會遭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的破壞,久而久之便湮滅于歷史的長河中。然而更多的,卻是因為人類自身活動造成的人為的破壞。文物專家說,被破壞的自然環境,恢復原貌需要很長時間,而對于歷史文物來說,一旦被破壞,即使事后修復也于事無補,因為已經不是原來的文物了。
因此,保護文化遺產是第一位的,沒有保護,利用便無從談起。
回望鼓浪嶼九年申遺之路,一直就是把鼓浪嶼歷史國際社區建筑、社區道路、島上生態的保護放在第一位,通過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不斷地強化保護意識,并使鼓浪嶼文化遺產保護走上法制化軌道,才迎來申遺成功的這一刻。
2008年11月廈門市正式啟動鼓浪嶼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到2009年6月,廈門就著手鼓浪嶼申遺文本及保護規劃編制工作,2010年《鼓浪嶼保護管理規劃綱要》和申遺文本初稿完成。2012年6月29日,廈門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廈門經濟特區鼓浪嶼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形成了第一部保護鼓浪嶼文化遺產的地方性法規。當年11月,鼓浪嶼正式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2013年1月1日,《廈門經濟特區鼓浪嶼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頒布實施。與此同時,來自政府規劃部門的《鼓浪嶼保護管理規劃》定稿并于2014年頒布實施。直到2015年11月23日,《廈門市鼓浪嶼建設活動管理辦法》和《廈門經濟特區鼓浪嶼歷史風貌建筑保護條例實施細則》兩部保護鼓浪嶼風貌建筑法律同時出臺,進一步細化了鼓浪嶼建設與保護的法律條文,使保護工作不僅有法可依,而且法規詳盡、可操作性強。
在制定以上地方法規的同時,廈門市還成立了整治提升工作組,高層次指導、協調、整合、組織鼓浪嶼社區整治行動和景區提升工作。在政府工作層面制定實施了《鼓浪嶼商業業態控制導則(暫行)》,并出臺《鼓浪嶼整治提升總體方案》,調整廈鼓輪渡航線,分設游客通道和居民通道,控制上島游客人數,優化鼓浪嶼的環境生態。
鼓浪嶼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并非一帆風順。多年工作的堅持,只因為有一份責任在肩!一位參與鼓浪嶼整治行動的基層干部說,有時你去做群眾工作,遇到一時不理解的,你得有足夠的耐心和毅力,苦口婆心,以理服人。有的一次上門不行,多跑幾趟。大家都出于公心,最終就能贏得群眾的理解與支持。這些年,隨著旅游熱的發展,鼓浪嶼也迎來游客的爆發式增長,多的時候一天上島12萬人,已經大大超過了鼓浪嶼的承載能力。
然而,正是在申遺的旗幟下,大家萬眾一心,朝著成功的目標邁進,九年堅持不懈,最終獲得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成為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產。第41屆世界遺產委員會認為,鼓浪嶼文化遺產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符合世界文化遺產“標準II”和“標準IV”,滿足遺產保護真實性、完整性要求,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理念,是人類共享遺產的經典之作,她例證了世界各地不同文化和價值觀之間的相互了解和共同發展的歷史。世界遺產組織感謝鼓浪嶼為人類貢獻了一個無與倫比的瑰寶。
申遺不是目的,保護才是根本。鼓浪嶼申遺是為了借鑒國際最先進的模式,更好地保護文化遺產。這是各級黨政領導形成的統一認識,更是根植于廣大干部群眾心中的堅定信念。鼓浪嶼申遺成功,是一份新的收獲,更是一個新的起點。鼓浪嶼也給出承諾:將嚴格按照世界遺產保護的要求,自覺遵守世界遺產保護公約,堅持“科學保護、有效利用”,以更寬的視野、更新的思路、更好的機制、更大的力度、更深的情懷,保管好這顆“女王皇冠上的寶石”。
“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江山留勝跡,我輩復登臨……”當我們吟誦著孟浩然的詩句,再次登臨鼓浪嶼時,我們應該明白:正因為有了人類的文化實踐,才有了鼓浪嶼;正因為有了保護,我們才可以再次踏上鼓浪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