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無害化處理水平,促進源頭減量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李本年介紹,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是垃圾分類立法推行的重要目的。為了促進“三化”落地,修改過程中增加了較多條款。 比如,草案修改二稿增加了園林垃圾、玻璃制品、集貿市場果皮菜葉、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專項處理措施,實現大分流。今后有望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生活垃圾計量收費制度,促進源頭減量。 在推進資源化方面,修改二稿提出“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力求在廈門盡快建立與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相匹配、與垃圾分類收運體系相協調的低價值可回收物資源化回收利用機制。修改二稿還專門針對有害垃圾的處理增加了多個條款,對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管控,提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 建立績效考核制度,與文明創建掛鉤 草案修改二稿除了明確市、區政府和街道辦(鎮)領導責任,明確規定市、區、街道三級主管部門主管職責以及各相關部門法定職責,另外還要求建立相應的績效考核制度,確保責任的落實。 根據草案修改二稿第41條,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考核制度,并按照規定將考評結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具體考核工作由市、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機構組織實施。文明單位、文明村鎮、文明家庭、文明校園等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與減量的實施納入評選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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