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佘崢)廈門教育系統將建立信用“黑名單”制度,至少有四類人會被列入“黑名單”,包括失信的建筑單位和培訓機構。
市教育局近日出臺的《廈門市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說,納入教育系統“黑名單”應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以下失信行為的法人或自然人:(1)受到教育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的;(2)經認定,建設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建設單位、代建單位和監理單位;(3)認定為學術不端行為的;(4)在職稱評定、市級以上評先評優中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
《方案》說,教育系統將逐步建立教育信用檔案,推進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應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學校、老師、學生都要評信用
從《方案》看,教育系統的信用制度包括學校、老師和學生。
在學校信用方面,主要指出要規范民辦學校和培訓機構招生、收費、廣告發布等行為。
《方案》透露,制定各級各類學校規范辦學行為信用評價辦法,學校信用評價將分為四個等級:良好,合格,提示和警示。
在老師信用方面,誠信建設將和師德建設結合起來,建立與師德師風考核評價相結合的教師信用評價機制。《方案》舉例說,要推進學校采集教師獲獎信息、學術剽竊、論文造假、違反教學制度、職稱材料造假等信用信息,推廣使用個人職業信用報告。
在學生信用上,《方案》說,要推動學校建立健全18歲以上成年學生誠信檔案,將學生個人誠信作為升學、畢業、評先評優、獎學金發放、鑒定推薦等環節的重要考量因素。
針對考試舞弊、學術造假、不履行助學貸款還款承諾、偽造就業材料等不誠信行為開展教育,并依法依規將相關信息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失信記錄要跨部門使用
一旦在教育系統失信了,今后在系統內難有立足之地,《方案》說,建立信用獎懲聯動機制,對失信者依法予以聯合執法、限制和監管,推動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跨部門、跨區域應用,實現對失信者的聯合懲戒。
譬如說,對于一些失信的教育培訓機構或是建設單位,不僅要禁止其進入教育系統,而且還會把失信記錄提供給銀行等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