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 通訊員 王星樂李劍婷)國慶、中秋長假今天拉開帷幕,除了完美假期,大家關心的還有另一個問題:中秋節,單位能給職工發月餅嗎?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市總工會了解到,這是可以的。 全總《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中明確解釋,基層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可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例如中秋節,工會可以給職工發簡裝月餅;國慶節,工會可以給職工發放米、面、油等生活用品。 中央“八項規定”下,工會還能發福利嗎?據介紹,全國總工會就員工福利發放的相關規定作出明確解釋,不應把“八項規定”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對立,工會經費可用于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那么,中秋節前后,單位工會可以組織博餅嗎?根據規定,不可以。此外,還有一些“紅線”也不能踩。全國總工會在工會經費“八不準”中明確規定,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有價證券,不得直接發放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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