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區委開展第四輪巡察 兩個巡察組分別巡察湖里街道、殿前街道
廈門日報訊(通訊員 張杰衛 記者 郭筱淳)按照《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辦《關于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7〕43 號)和省委《關于建立市縣黨委巡察制度的意見》(閩委發〔2016〕18號)、《中共廈門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廈委發〔2016〕28 號)要求,根據湖里區委《關于建立區委巡察制度的實施方案》(廈湖委〔2016〕102號)規定,經湖里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 2017年10月11日開始啟動第四輪巡察工作,對湖里街道黨工委、殿前街道黨工委開展巡察,巡察時間一個月左右。日前,2個巡察組已進駐巡察。 |
相關閱讀:
- [ 09-14]十二屆市委昨日召開第七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
- [ 09-07]集美區開展“政治體檢” 推進巡察工作
- [ 09-05]集美 :開展“政治體檢” 縱深推進巡察工作
- [ 08-22]廈門市翔安:扎實推進,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
- [ 08-18]集美區委第三輪第二批巡察展開
- [ 07-25]廈門市區級第二交叉巡察組開展主題活動側記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