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小斌)行人違規橫穿馬路,將被罰50元!10月1日起,《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正式實施,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不按規定通行等九項不文明行為被列入重點治理清單。12日上午,思明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在龍虎山路、會展南路等路段開展文明執法巡查,2.5個小時內開出了16張罰單,其中,6起為機動車斑馬線不禮讓行人,10起為行人違規橫穿馬路。這也是《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施行以來,行人被罰的首例。 對于行人而言,“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紅燈停,綠燈行”是大家都熟知的交通常識,但當人行橫道上的交通信號燈為紅燈時,行人該在何處等紅綠燈呢?昨日,晨報記者就此走訪調查并邀請交警作出解答。 現場: 不少人在斑馬線上等綠燈 昨日中午,晨報記者來到公路征費中心公交站一帶,這里有一條斑馬線橫跨呂嶺路,斑馬線上設有交通信號燈,便于行人安全過斑馬線。在現場,記者看到,當斑馬線上的紅燈亮起時,陸續有行人來到此處,有的行人站在人行道上等候,有的行人則站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間的綠化帶旁的斑馬線上等候。綠燈亮起時,他們才過馬路。 此后,記者又來到呂嶺路與江頭東路交叉口處,這里也有條人行道橫跨呂嶺路,在靠近江頭東路一頭的斑馬線,有人行道和介于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間的安全島。現場,這兩處地方都有行人在等紅綠燈,也有行人直接站在機動車道邊緣上的斑馬線等待。 交警: 過馬路時燈變換可繼續行 那么,對于行人,該在何處等候紅綠燈? 交警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紅燈亮起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此外,交警還表示,過馬路時,行人可以站在人行道上等候,也可以在安全島或綠化帶隔離而形成的安全區域內等候,綠燈亮起時,才可以過馬路,到達馬路對面。 交警提醒,行人要文明過馬路和等候紅綠燈,駕駛人則要自覺文明禮讓行人,共同維護良好的出行秩序。 通過小路口更要小心 行人除了要文明過斑馬線外,在過馬路時,還要注意些什么?交通專家吳亞章表示,主要有幾個方面: 首先,行人在過馬路時,不要玩手機、嬉鬧、停留等,以免妨礙到車輛的合法通行,也免得無法及時發現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車輛,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其次,小路口的斑馬線雖然較短,但司機經過此類路口時的視野盲區大,行人在通過小路口時,無論是否有紅綠燈指引,都要更仔細觀察是否有車輛駛來。 此外,經過出現堵車的路口時,行人大都是在車輛間穿梭,這時行人就要舉手示意,表明行進方向,避免司機突然加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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