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訊 (記者 香卉輝)昨天上午,廈門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閉會,會議表決通過了《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廈門大嶼島白鷺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的決定》、《廈門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 其中,《廈門大嶼島白鷺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將于公布之日起實施。除了白鷺保護區禁止放牧捕撈以外,《辦法》還明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作出傷害、出售、收購白鷺等行為,違者由林業、市場監督部門依法予以處理;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建設與保護白鷺無關的項目和進行有損白鷺生息的活動。《廈門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待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施行。《條例》增加了對海上休閑交通安全規定,明確了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劃定海上休閑活動區域,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明確了海上休閑旅游源頭管理,規范了行業管理標準,對船舶和人員都作了具體要求,減少休閑船舶的安全隱患,填補了海上休閑活動的監管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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