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林路然 薛堯 圖/記者 姚凡)
送王船習俗正申報世遺
2011年6月,閩臺送王船被確定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2013年,馬六甲萬怡勇全殿的“送王船”習俗列入馬來西亞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目前,中國廈門與馬來西亞馬六甲正在積極推動“送王船”習俗聯合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
11月7日深夜,海滄蕓美村送王船現場。王船在火光中化吉遠行,保佑人們平安豐收。
蕓美村送王船現場,村民觀看民俗節目表演。
7日深夜,蕓美村村民將王船抬往燃燒地點。
煙花焰火照亮黑夜,鞭炮鑼鼓響徹村莊,男女老幼全體出動,手拿香火,追隨王船而來。金箔彩旗在火光中舞蹈,映照出一雙雙虔誠的眼眸。遠去的王船帶走平安祛災的愿望,更延續依海而生、向海而興的文化精神。
7日,四年一度的海滄蕓美村送王船文化節開幕,活動還吸引來自金門的民俗團體參加。本報記者跟隨現場探訪,嘗試探究背后的文化淵源。
【現場】
送王船真熱鬧 四年一次像過年
前日,一進入海滄蕓美村就被喧囂的氣氛包圍。紅色氣球高懸在村宅上,送王船文化節已預熱了好幾天。村民說,上周末就有許多信眾從外地趕來,向王爺祈福,當天下午開始,鞭炮響不停、戲班唱不停,村民凈船安宅、燒香巡街,村里熱鬧得堪比過年。
當晚11時,幾聲鑼響,村民們涌到通濟宮前,送王船活動進入高潮。上至白發蒼蒼的老翁、下至剛會走路的孩童,村民們或手持香火,或舉起紙人,從通濟宮前出發,巡街一周到達王船安放處。此時,王船插上“代天巡狩”的大旗,朱、池、鐘三位王爺端坐在官廳內,甲板上滿載大米雞鴨和金箔,一切準備就緒。一呼百應,數十位男丁壯漢扛起王船,調轉船頭向東,朝古時的航向啟程。
穿過狹窄的村落街巷,王船在村民信眾的簇擁跟隨下到達村里的古渡口。鞭炮煙花齊放,呼喊聲、鑼鼓聲聲聲不絕,在村民的目送下,王船轟轟烈烈地在火光中化吉遠行,保佑著世代生長在這片土地的人們平安豐收。
【追憶】
蕓美村變化大 送王船文化代代傳
火光中的王船,在村里的古渡口逐漸遠行。讓人唏噓的是,時世變幻、滄海桑田,蕓美村中那個原本與大海緊密相連的古渡口,早已離海水甚遠。
只有池塘邊的一塊塊蠔堆石,告訴我們這里曾經是海邊養牡蠣的地方――它頑強地鐫刻著海的氣息,如同村里老人記憶里的大海影像與氣味。
今年72歲的陳昆侖是土生土長的蕓美村人。他記得,以前蕓美村就在廈門“西港”邊上,三面環海,是連接海陸的交通要道,那時90%以上的村民都在討小海,“每逢天文大潮時,海水能漫上村路,涌到通濟宮前?!?/p>
隨著地理地貌變化,如今蕓美村離最近的馬鑾灣海域有數公里遠,村民們也收網上岸,不再以打魚為生,但從古時流傳下的送王船活動卻仍然經久不衰。“今年的送王船活動比往年都熱鬧!”陳昆侖開心地說,送王船文化已經融入蕓美村村民的血液里,展現著閩南人互助友愛、敢拼會贏的精神,要代代傳承下去。
這種代代傳承的記憶與精神,聯結著過去與現在,更聯結著濃濃的情感。
“這是海洋文化的載體,是從閩南地區走出去的海內外華人的情感紐帶。”東孚街道蕓美村黨委書記陳克贊說,在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等地也有送王船的習俗活動,每年都有從村里走出去的華人華僑以及他們的后人來參加活動。送王船文化是他們的“鄉愁”,寄托著他們對故鄉的深切情誼。
【觀察】
送王船起源于明代 不同村落“王爺”不同
海滄蕓美村的送王船活動是廈門送王船活動的縮影,在翔安后村、新店、思明沙坡尾、同安呂厝、海滄鐘山等地也盛行。
本報資深地理編輯、民俗專家盧志明介紹,送王船起源于明代。彼時閩臺沿海地區海洋貿易興盛,為了祭奠葬身大海的遠行者,保佑出海的人們交通順暢、免于風浪、生意興旺,又結合閩南地區的“王爺”信仰,送王船活動逐漸演變而成。
盧志明說,每個村落供奉的“王爺”不同,舉行的年份也不盡相同。譬如翔安后村供奉的是岳飛;在海滄鐘山,每三年舉辦一次;而在蕓美村,送王船送的是朱、池、鐘三位王爺,每四年舉行一次――前三年由三位王爺輪流進行慶典,屬于小任年,第四年三位王爺一起出巡,叫作大任年。
三位王爺共同出巡時,兩百多位“監”、“班”開道陪同,也是蕓美村獨有的特色?!爸怨┓畹氖侵臁⒊?、鐘三位王爺,主要是由于他們的憐憫之心?!北R志明解釋,傳說其中的池王爺名然、字逢春,又名德誠,原籍南京,明萬歷三年(公元1575年)文中舉人、武中進士。池然當時在去漳州府任道臺的路上,途中遇上瘟神,得知瘟神要在井里下毒,毒害村里的百姓,就將藥騙來服下,最終毒發而亡?!八裕赝鯛數拿媸呛诘??!北R志明說。
為此村民們一直供奉著這位王爺,感激他救下全村百姓。至于朱、鐘兩位王爺,蕓美村的相關史料沒有詳細的記載。
【同步】
金門也有送王船
海滄蕓美村這次送王船迎來了新客人――金門金城鎮北鎮廟總干事洪鴻源帶領24名團員一同前來,這是他第一次來到蕓美村參加送王船活動?!敖痖T也有送王船的活動,但王船以紙質船為主,活動也沒有對民眾開放?!焙轼櫾凑f,希望今后能繼續開展交流活動,組織兩岸同胞舉行共同的活動。 |